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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林副主席在基层调研时强调  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014-09-14 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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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陈春林副主席听取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7月2日,陈春林副主席听取黄石市政府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7月1日,陈春林副主席在荆州市沙市区基督教堂调研

 

6月26日,陈春林副主席在汉口上海路天主教堂调研工作

 

6月26日,陈春林副主席在汉口民权路清真寺调研工作


    6月26日至7月3日,省政协副主席陈春林带领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到武汉、荆州、黄石三市,就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有关地方政府、省及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五大宗教团体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佛教武汉归元寺和荆州章华寺、道教黄石飞云洞道观、伊斯兰教汉口民权路清真寺、基督教沙市教堂、天主教汉口上海路教堂和黄石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与有关方面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了座谈,交换了意见。

    陈春林指出: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这一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宗教工作的新认识,反映了我们党关于最大限度地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

    陈春林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祖国统一多做贡献。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激发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同目标上来,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团结在一起,共同为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