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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林副主席出席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2014-09-14 23: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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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林副主席出席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1月11日,陈春林副主席出席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他强调,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年、起步年,抓好今年的良好开局,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十二五”发展。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要立足湖北发展大局,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中心议题,注重发挥政协优势,突出自身工作特点,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为推动湖北科学发展、促进湖北社会和谐积极建言献策。
 
    陈春林指出,2010年,在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正确领导下,在秘书长和办公厅的大力支持下,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政协常委会会议中心议题,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发挥作用、突出特色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按照“促进发展、引导适应、维护稳定、共建和谐”的工作思路,注重选择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委员开展参政议政活动,在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湖北、小康湖北服务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深入调研积极建言;二是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突出特色服务大局;三是开展多种委员活动,做好提案信息工作;四是根据常委评议意见,积极改进自身工作;五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工作创新。通过调研报告、提案、信息等途径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及省直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肯定,为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集体提案和个人提案《关于设立“武陵山民族地区统筹发展试验区”的建议》、《关于设立“大别山革命老区统筹发展试验区”的建议》、《关于争取国家设立武陵山区少数民族经济开发试验区的建议》、《关于加强宗教院校建设和宗教人才培养的建议》被评为优秀提案。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连续第五年被评为全省政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省政协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民宗委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及委员会办公室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我向大家表示真诚的祝贺。
 
    关于今后的工作,陈春林强调,一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努力保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三要切实增强创新意识,努力提高自身工作科学水平。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贯彻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舆情分析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协调关系能力,按照建设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政协的要求,再接再励,再创佳绩。
 
    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2010年工作情况及2011年工作设想》。
    会议由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李传锋主持。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汪振仁、吴诚真、周瑞超及部分委员出席会议。
 
                                         (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