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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有副主席对鄂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办

2016-12-16 16: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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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有副主席一行深入湖北长海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督办

 

王振有副主席在督办会上讲话

 

    2016年12月15日,为进一步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解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案件,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省政协副主席王振有率督办组对鄂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办。

 

    王振有一行先后深入湖北长海新能源有限公司、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泉新金属材料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督办,详细了解四家公司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随后,召开现场督办会,听取鄂州市关于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工作情况的汇报,督办组各位成员作了发言,王振有最后作了讲话。

 

    王振有指出,鄂州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高度重视,态度积极,党政齐上阵,成立指挥部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快查快处,取得初步成效。

 

    王振有强调,进一步做好突出环境整改工作,一要确保认识到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中央环保督查、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是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要把它作为一件天大的事,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二要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属地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所有整改事项都要明确包干领导和责任人。要采取挂图督战、挂牌督办和销号制等硬措施,严格落实一日一督查,一日一通报制度,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要确保整改到位。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各类环保问题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行动迅速、处置果断,做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问责、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防止死灰复燃。四要确保问责到位。要建立全程跟踪督办机制和约谈问责机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地方,要严肃追责。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邵汉生、专职副主任梅雪,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国斌,省经信委副主任王建民,省住建厅副厅长金涛等一同督办,鄂州市委书记李兵,市长王立,市政协主席胡运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熊明新等陪同督办。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