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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满意”标准  切实做好2017年提案工作

许克振副主席听取省政协提案工作情况汇报

2017-02-10 17: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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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许克振副主席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9日,许克振副主席听取省政协办公厅和提案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以“党委和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提案者满意”为标准,把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作为工作着力点,切实做好2017年提案工作。

 

    省政协副秘书长叶泽林和提案委员会主任毛凤藻汇报了提案委员会主要职能与人员构成、提案工作主要制度、2016年工作情况、2017年工作计划、当前重点工作,与会人员围绕提高提案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提案委员会自身建设进行了座谈讨论。许克振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提案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提案委员会2016年的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尤其是李鸿忠、蒋超良两任省委书记“接力”督办重点提案,构建起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共同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新格局,有力推动了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许克振指出,提案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政协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全局性、经常性工作。政协汇聚社会各界精英,委员通过提案提出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促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不仅对党委政府决策具有重要参谋作用,也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合力。提案工作关乎政协工作大局,地位十分重要,作用不可替代,从事提案工作的同志应感到光荣。要不断深化认识,增强做好提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以“党委和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提案者满意”为标准,切实做好2017年的提案工作。

 

    许克振强调,提案不在多贵在精,在于提得准、提得好、质量高。要强化提案质量导向,引导委员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破解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出提案,使提案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建议更加科学、理性、富有建设性。要适当减少局限于一域一地、纯粹为争取具体项目和资金而提出的提案,对此类建议可通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转为部门工作参考等方式妥善处理。要优化提案结构、增加集体提案比重,鼓励提前沟通协商,严格立案审查,切实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价值,推动承办单位把解决当前实际问题和从宏观上长远考虑相结合,采纳落实提案建议,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许克振要求,继续做好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服务工作,通过领导督办,推动解决一批事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重点提案遴选,注重全局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重点提案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在重点提案遴选中,重点关注深化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其是降成本和补短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新动能等问题;重点关注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妥善处理发展和保护关系,全面推进我省江河湖库保护和开发、利用;重点关注“一主两副多级”发展战略中的“多级”发展,从产业布局、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功能区规划、行政区划优化等方面统筹考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案委员会要做好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的组织协调工作,优化督办方案,加强服务保障,发挥示范效应,带动面上提案办理。

 

    许克振强调,要继续推进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优化提案征集、审查、交办、答复、办理、督办、评议、表彰等工作流程,把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程序化;要加强提案委员会自身建设,充实提案工作人员,改进提案工作手段,不断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夏航、刘义明、曾宪初、韩民春等参加汇报会。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