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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修复刻不容缓

2017-03-05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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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湖北、江苏、安徽、江西、湖南五省的22位全国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联名呼吁,加强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修复,将此作为构建长江大保护格局的重大举措。


    这份提案的第一提案人是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召集人杨松。张连珍、杨多良、黄跃金、李微微、郭跃进等住五省全国政协委员在提案上郑重签名。

 

    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湿地面积1154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21.5%。如何更好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污水、保护生物多样性等20余项生态功能,造福人民?委员们建议:


    加快制定出台有关湿地保护与修复的法律和政策。建议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出台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规划,出台湿地保护与修复、湿地产权确权、湿地资源有偿使用等政策,制定湿地用途管制、征占用湿地行政许可、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将湿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议将与湿地保护管理有关的职能由多个部门整合到林业部门,在武汉市设立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统一协调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制订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引导、支持建立长江湿地保护基金。


    加大退耕还湿力度。制订专项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强化考核问责,逐步扩大湿地面积,强化湿地功能,确保长江流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