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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镇政权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2014-09-15 00: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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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乡镇政府是我国贴近人民群众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状况,直接影响农村工作的开展及党的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基础的巩固。

    一、乡镇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1、权力有限,“责任无限”。在乡镇党政机关中,除政协、统战部门没有单独设立外,其余各部门大都与市、县机构一一对应,上级的检查验收多,乡镇干部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群众也把乡镇视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政府”,事无大小,全部一股脑地找乡镇。另一方面,近些年来,乡镇的权力呈现逐渐萎缩和弱化的趋势,工商、税务、公安、教育、广播电视等部门全部垂直管理,人权、财权划到县(市、区)职能部门,而工作任务却要由乡镇来完成,管人与管事两套系统,使乡镇成了有限权力、无限责任的“工作部”。

    2、财政孱弱,步履维艰。多数乡镇的财政紧张,财政收入的结构性差异大,乡镇财政处于“吃饭型财政”的状况。特别是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大多数以农业为主导的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减少,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难以填补资金缺口,乡镇负债现象十分普遍。

    3、面对改革,有心无力。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紧张,兴办公益事业有心无力。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面对农村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乡镇干部方法不多,造成一些政策、法律难以落实,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如村民强占宅基地、超生问题,本来有法可依,但实际上司法部门根本管不过来,由于行政法规中没有“硬措施”,乡镇干部对此也束手无策。

    4、办公条件,亟待改善。边远地区乡镇的办公建筑依旧老化,几个人一间办公室,甚至没有办公的地方。平时只有部分经济状况好一点的乡镇的乡镇长、书记用得上空调,绝大多数乡镇干部没有防暑防寒设备;部分地方上报材料得上街头打印社,既不方便,也不符合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

    5、信访频繁,疲于应付。部分乡镇上访频率居高不下,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使乡镇干部疲于应付。目前上访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有理有序,二是有理无序,三是无理无序。其中“无理无序”让乡镇干部最感到压力巨大。

    6、一票否决,名目繁多。对乡镇工作过多过乱的“一票否决”,最终导致三种结果:一是乡镇干部过多地关注那些“硬任务”、“硬指标”,谁逼得紧,就先抓谁的,从而影响了乡镇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事多麻木;三是一旦一项工作被否决,即使其他工作干得再好,也评优无望,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7、职级晋升难,不利于干部培养。一些干部在乡镇工作10年左右都很难被提拔:一是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任期由原来的三年改为五年,班子更新周期拉长;二是现任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都比较年轻,职位没有空缺;三是乡镇机构改革后要求乡镇领导职数为7-9人,职位有限;四是尚未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很难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五是由于少数县级决策者对一般乡镇干部不是十分了解,当某个单位职位出现空缺时一般不能把乡镇干部纳入候选视野。

    二、加强乡镇政权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1、强化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乡镇干部处在农村改革过程中各种矛盾的前沿,上级党组织、领导及社会各方应该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和贡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报道为主,多宣传先进乡镇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乡镇干部的先进事迹,让全社会都理解和支持乡镇工作。

    要为乡镇干部的工作减压减负,营造宽松环境。一是禁止多头检查,慎用“一票否决”;二是上级党委、政府要适当压缩或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达标升级、检查评比活动,对乡镇工作要重点考核工作实效,不能单纯强调投入、装备。上级各部门尽量减少由乡镇接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强行向乡镇摊派,要为乡镇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2、规范职能,促进工作方式的转变。应该进一步理顺关系,赋予乡镇政府更多的自主权,明确乡镇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
    一是促进发展的职能。从计划管理转变到总体谋划、引导服务上,在市场和农民之间架起桥梁,解决农民与市场的衔接问题;
    二是维护稳定的职能。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必须贯彻到村组;完善信访考核方式,及时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抓好安全生产,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组织村民排查矛盾,及时解决民间纠纷;
    三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职能;
    四是推动公共事业发展的职能;
    五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职能。上级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能做到的事,不应该再要求乡镇政府去做,如收税、罚款等应由各个职能部门去办。

    3、政策倾斜,加大资金扶持的力度。县级财政在预算中,应充分考虑乡镇干部的“口粮”费和办公费,“养人”和建设两头都要硬,要从制度上确保乡镇财政经费支出;二是在税收政策上,应采取积极扶持的办法,给乡镇留存合适的比例。要采取积极宽松的鼓励政策,让乡镇去开辟税源或扩大增收,如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附加税等;三是积极为理顺乡镇债权债务关系出谋划策。目前乡镇债务数额较大,成因复杂,在债务化解工作中必须赋予乡镇较大的集体资产处理权,政法部门也应主动为乡镇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对乡镇在住房条件、办公条件、交通条件、通信条件等方面的困难,应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对乡镇提出改善办公条件的要求,在安排财政资金时应优先考虑。在干部职务消费等政策方面,不能简单地以干部级别定政策,要充分考虑乡镇的实际,体现出对乡镇干部的关心。

    4、提高待遇,解决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一是尽量提高乡镇干部工资待遇。乡镇干部的工资待遇总体来看是比较低的,再加上他们相对于一般民众有更多的社会应酬。因此,要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乡镇干部的经济补贴,交通、通讯等各项合理补贴也要及时发放到位;二是对乡镇干部的住房、夫妻分居、子女入学、偏辟乡镇工作时间长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

    5、大胆任用,增加乡镇干部的晋升机会。要坚决克服“论资排队”的现象,打破各种干部选拔、交流的界线,加大对干事创业乡镇干部的使用力度,同等条件下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优先考虑,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乡镇干部应优先提拔重用。切实加强乡镇与县级部门、乡镇与乡镇间干部的交流任用力度,在县级部门、乡镇领导班子配备中可以专门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提供给基层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去竞争;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时,对乡镇干部的条件要求应适当放宽。

    6、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定期派乡镇干部脱岗到党校、高校进行理论和技术学习。在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方面,乡镇领导应做好统筹安排,不能因工作忙、走不开而不让干部接受正常培训;在培训经费方面,上级政府应按照哪级培训哪级出钱的原则,将乡镇干部培训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不能因乡镇政府拿不出钱而使乡镇干部接受正常培训的规定落空。

    7、奖惩分明,健全干部考核体系。要乡镇干部中倡导“以贡献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乡镇干部干事创业。一是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乡镇干部实绩评价体系。通过改革考核方式和手段,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实行组织认定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方式,使每位乡镇干部受到组织公正的评价,让干事的干部不寒心;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定期对乡镇干部进行评比表彰,并把表彰结果与使用干部结合起来,对作风正派、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敢于破格提拔使用,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让,优者进、差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