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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2014-09-15 00: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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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也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然而,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却始终没有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之中,高校至今还在沿用始于1953年、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公费医疗制度,由此,大学生成为游离在医疗保险制度范围之外的人群。这不仅有悖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原则,而且使患病大学生及其家庭陷入经济困境,更会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成长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现行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与大学生的实际医疗需求形成尖锐矛盾,主要问题是:第一,财政拨款严重不足,各高校医疗补贴捉襟见肘,医保筹资额度与实际医疗费用之间形成巨大缺口。第二,各高校之间的医疗保障水平差异悬殊,部属院校和省属院校之间学生医疗待遇极不平衡。第三,现行公费医疗制度缺乏共济性,学生抗大病风险能力较弱。第四,现行公费医疗制度具有刚性特征,缺乏对特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第五,商业保险作为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部分,险种比较单一,赔付额度偏低,医疗保障效果不够理想。

    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未来的生力军和接班人,他们的身心健康是完成学业、顺利成长的基础和前提,做好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从2009年开始,“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试点,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英明决策。目前,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已先期在上海、南京、云南等地推行,不仅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而且产生明显的示范效应。湖北是高教大省,高校林立,学生规模巨大,认真落实中央决策,尽快启动和实施大学生医疗保障,其制度效用将更加明显。按照中央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参照兄弟省市的经验,我省大学生医疗保障的近期目标宜于确定为:建立起覆盖范围包括二级学院以及高职高专学生在内、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辅助、大病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全口径、多层次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具体建议如下:

    1、科学界定省直大学生医疗保险统筹范围。我省所属和部属在鄂的高校总计86所,共有80多万学生,应将其全部纳入此次医保覆盖范围。尽管点多面广,推行起来会有诸多困难,比如增加政府财政压力、增添相关部门的办理难度等,但是一次性启动和实施,参保人数多,共济性和普惠性更强,将更好地体现“互助、共济、公平”的医疗保障宗旨,而且不留尾巴,不会造成新的不平衡,其巨大的优越性将会逐渐显现出来。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考虑部属、省属大学与今后高校教师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应将部属、省属大学生的医保纳入省直医疗保险中心直接管理,以真正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2、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范围。参照云南、上海、南京等省市推行医保的先进经验,根据有关部门的实际测算,确定每生每年110元的筹资标准比较合适。这个标准既顾及了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又能使大学生获得比较高的医保水平,同时还能保证医保基金略有结余。鉴于我省绝大多数大学生曾享受门诊待遇,省直大学生医疗保障范围除了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外,还应包括门诊医疗。
   
    3、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首先,政府的财政拨款无疑是医保基金的主要来源,一般应占到医保资金的80%以上;其次,高校和学生个人也得承担相应责任。按照国务院现行规定,中央财政至少给每生补贴20元;学校按学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学校的补贴应来源于学校的财政收入,不能通过提升学费转嫁到学生身上;学生个人缴费宜稳定在30元左右的水平,一般学生都可以承受,贫困大学生的缴费应由学校或省级财政补贴;其余资金缺口则全由省级财政负担。值得指出的是,大学生个人适量缴费是完全必要的,一是体现个人承担和多方筹资的原则,二是减轻财政筹资压力,更利于省直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启动。
   
    4、优化医保资金的用途结构,提高大学生医疗保健的整体水平。将全部医保基金划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预防保健基金,二是医疗保险基金,三是风险准备基金。预防保健基金拨给校医院,并由校医院进行管理。校医院作为学生就诊的主要场所,应担负起预防保健的责任,并强化其服务职能。医疗保险基金由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主要用于保障大学生的基本医疗。其具体的管理办法、经费核销标准和审批程序等,可比照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行。风险准备基金可以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一方面用于应付“超常风险”和保险费预测误差引起的赤字,另一方面用于补助贫困学生重病后的昂贵医疗费,通常称之为大病救助基金。
   
    5、建立适度的费用控制机制,增强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柔性特征。针对医保费用居高不下和基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健全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安全有效的资金运作机制。一方面,要通过实施严格的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支出。可以沿用高校医院原有的一套费用管理制度,发挥其在费用审核中的把关作用。另一方面,要通过灵活的政策引导提高基金的运用效率。比如,我省可考虑制定针对大学生群体疾病谱比较稳定的特性,制定相应的药品、诊疗项目、住院服务标准目录,对于大学生的门诊和住院,在执行相关目录的前提下,国家不再规定自付比例,借以引导学生有效利用有限的基金资源。
   
    6、进一步规范商业保险运营模式,更好地发挥商业保险的积极作用。即使大学生纳入了社会医疗统筹,但仍然可以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以弥补大学生医疗保障的不足。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向参保大学生提供其医疗保障范围不予保障的项目,这些项目往往是一些昂贵的药物或检查,以及某些非传统的高新技术。对不少患者而言,这些药物或检查、治疗方式都是必须的或必要的,而且一些高价或昂贵的诊疗手段的早期合理运用,可明显缩短病程,减少病人痛苦,从长期看可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因而有必要在制度框架下明确商业保险在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中的功能与定位,进一步强化商业保险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