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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14-09-15 00: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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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各地紧紧抓住国家和省新一轮扶贫开发机遇,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还很重,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由于受自然条件和历史人为因素的影响,全省绝对贫困人口居高不下,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尚有两类贫困人口570万人。以恩施为例,2007年底,全州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仍然高达51.97万人,占全州农业总人口的15.36%,而且现有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自然条件恶劣的深山区,是扶贫的难点。全州纳入规划的重点贫困村1888个,到目前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扶持了677个,剩下的1211个重点贫困村基本都属于难啃的“硬骨头”,其中219个村不通公路、264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57万人就医困难。

    2、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地方财政支农惠农基础薄弱。全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均存在自然条件差、资源相对贫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市场发育程度低、生产要素分散、支柱产业很难形成、群众稳定增收难度大的问题。同时,县域经济发展缺乏金融支持的问题非常突出,例如,麻城全市各类存款余额50亿元,而贷款余额仅24亿元,一半储蓄资金未能在当地县域经济发展中起到助推作用。

    3、农业基础条件差,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不大。其一,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或山高坡陡、或库区面积大,环境恶劣,农业形不成规模,支农惠农的生产基地和板块建设等扶持粮食生产的项目争不到,农民从政策中得到的好处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二,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水、旱、虫等灾害频繁,对各地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破坏严重。其三,历史遗存资源不足,如黄麻老区的林木资源在革命战争和文革时期受到极大破坏,迄今尚属恢复期;建国后老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直相对滞后,上世纪70年代所建设施还在充当主力。其四,龙头企业不强,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深加工及转化增值成效不明显。

    4、筹融资渠道不畅,扶贫开发水平不高。一是近几年来,中央、省用于支持基层的专项资金,大多要求市县级财政配套,使革命老区与贫困地区本来就十分紧张的财政又增加了较大压力。二是扶持资金总量不足,每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的投入至少需要100万元以上,其作为主要来源的财政扶贫资金显得总量过小。加之捆绑涉农项目资金的难度增大,要圆满完成整村推进任务,资金困难成为首要问题。三是国家缺乏对老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的政策支撑体系,扶贫贷款逐步萎缩,龙头企业规模普遍缺乏资金支持。
    为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建议:
    1、加强扶贫资金的整合与管理。一是在保证财政预算扶贫资金每年有一定增长的基础上,首先要对大的扶贫开发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把各项涉农资金或按项目或按地域或按类别集中投放,办大事、办实事。二是对重点贫困村的投入要坚持“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投向不变,统筹捆绑使用”的原则,确保整村推进工作的资金需求。三是拓宽信贷扶贫资金投放渠道,积极建立财政、扶贫管理部门与农业银行切实配合、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小额信贷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贴息,确保信贷资金贷得出、收得回。四是积极引导社会扶持资金参与扶贫,推行部门扶持机制和社会全员扶贫,建立多元化的扶贫机制。五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以县级报账制为主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规范项目报账凭证、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程序、规范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六是完善扶贫项目监管方式,实施扶贫部门管项目、财政部门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的管理模式。

    2、调整扶贫政策,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机制。一是加大对重点贫困县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建议通过设立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转移支付系统,加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和数额,包括对老区贫困地区的补贴,对公益性项目的配套补助等来增加地方可用财力,重点解决贫困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适度调整财政收入返还体制,如适当调增“两税”返还基数及退还比例,调增企业所得税返还基数,增加出口退税基数、降低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上缴比例等,以改变上交的越多、返还比例越小的现状。三是通过减、免、缓等措施,逐步化解老区和贫困地区政策性债务。如农村基金会借款问题,由上级财政部门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将这个困扰县域经济发展的包袱彻底卸掉;将社会性和公益性国债转贷资金转为无偿资金;原借入的财政周转金,按有关程序予以核销。四是完善扶贫贷款工作机制,对信贷扶贫资金实行多元化管理,由多家金融机构自主发放贷款。适当放宽贴息扶贫贷款范围及贷款条件,除主要瞄准贫困户小额信贷扶贫发展生产外,贴息的对象还可以是农村经营大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也可以对贫困地区的基础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投放贷款。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推进以乡镇统贷、承贷承还、财政贴息、层层担保等小额信贷扶贫新措施,推行乡镇政府法人承诺责任制。

    3、以发展生产为重点,把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第一,整村推进的对象应放在老区、深山区、库区和自然灾害频发区。要把各级各部门的资金捆绑起来,分轻重缓急,从根本上整体改变重点贫困村的落后状况。第二,整村推进的重点要放在发展生产上,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要继续调整产业结构,继续推行退耕还林,涵养水土;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培育特色产业。第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后劲。推进贫困村“村村通”、农田水利设施改造与加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教育危房改造、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山库区移民搬迁等工程,采取打破地界、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新办法,做到大集中、小分散,实现高效率、广受益。

    4、以低收入人群稳定脱贫为重点,大力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农村特困人口是扶贫工作的首要对象,但这一部分人群由于种种特殊原因,脱贫极为困难,只能采取低保扶贫、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其温饱问题。低收入人口应是帮扶的重点,我们认为建立和发展优势产业是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保证低收入人群稳定脱贫的重要途径。在产业扶贫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是产业扶贫项目的选择要做到制约一方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带动一区农户增收的支柱产业项目优先,扶持贫困户的项目优先,同一类项目经济效益好的优先。二是要解决好产业扶贫与扶贫项目趋同的矛盾,处理好产业扶贫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协调好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经济发展的矛盾,兼顾好农产品规模扩大与深加工滞后的矛盾,统筹好产业扶贫所需巨大资金与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的矛盾。三是创新扶贫机制,增强扶贫活力。大力推行参与式扶贫,在扶贫规划制定、扶持项目编报和组织项目实施上,都须动员贫困户参加,真正把项目的选择权、资金的使用权、效益的享受权交给群众。四是在实施产业扶贫过程中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促进产业扶贫项目上规模,重点从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从信息、市场等方面给予支持。

    5、以农村劳动力转移为重点,面向本地企业就近安置贫困人口。缺人才、缺技术、缺资金是制约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的三大难题。虽然近两年各级政府坚持把提高贫困人口的科技文化素质作为扶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农民劳动素质仍然不够高。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第一,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第二,要以安置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为重点,抓好科技扶贫、智力扶贫工作。第三,要强化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与培养扶持致富能手相结合。第四,要将重点革命老区纳入“国务院扶贫办劳动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加大“雨露计划”的实施力度,提高老区人民的就业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本领。第五,要抓好劳动力资源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为农民就地就业、就近转移提供平台。第六,要依托大专院校与科研院所,利用技术成果扶贫脱贫。

    6、以改善生存条件为重点,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工程。第一,搬迁扶贫要界定范围,突出重点。对搬迁农户的建房进行科学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扶持政策。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搬迁机制。在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搬迁对象必须是真正的贫困户;由农户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和搬迁类型,能集中搬迁的就集中搬迁,能分散搬迁的就分散搬迁。将省级搬迁和县市实施的危改搬迁相结合,将搬迁扶贫工作与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工程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将扶贫搬迁与退耕还林政策相结合。第三,妥善安置搬迁户,确保农户安居乐业。对移民搬迁的农户,城建、公安、水利、教育等相关部门应予大力支持,当地党委政府和村组织及时解决好搬迁户的“三通一平”问题,保证农户在行路、通讯、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