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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十堰市扶贫重点村建设的建议

2014-09-15 0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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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官衡  委员

    自2001年国务院颁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以来,十堰市认真贯彻落实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扎实开展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搬迁扶贫、城区农村扶贫等重点工作,全市累计减少“两类人口”65.15万人,其中,解决不得温饱人口25.49万人,减少低收入人口39.66万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农民收入明显增加、生存条件明显改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事业明显进步的可喜成果。

    一、基本做法及成效
    第一,整村推进富有成效。2003年以来,十堰市在识别认定的941个扶贫开发重点村中,累计实施了795个村的整村推进,目前已有512个村通过了省、市考核验收,占贫困村总数的85%,95.8万农民直接受益。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8.1亿元,全市涌现出了一批整村推进的先进典型,探索出了以“兴致富产业、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为目标的整村推进路子。

    第二,产业扶贫不断深入。8年来,十堰市共投入扶贫信贷资金9.94亿元,扶持雨润集团、农夫山泉、潘口电站、龙王垭茶叶集团等产业化龙头企业30余家;投入扶贫到户小额贴息贷款2.19亿元,扶持720个贫困村、7.6万贫困户发展种植和养殖项目,新增以茶叶、林果、药材为主的特色产业基地114万亩。

    第三,扶贫搬迁扎实开展。十堰市政府从2004年开始将扶贫搬迁作为“十件实事”之一,共组织扶贫搬迁17985户、71831人,因地制宜地探索了梯度搬迁、插花安置、基地安置等扶贫搬迁形式,有效地改善了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

    第四,扶贫培训力度加大。8年来,十堰市共举办各类扶贫培训21.18万人次。其中,雨露计划培训转移农村贫困劳动力4.83万人,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6.35万人次,组织扶贫干部培训2605人次,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195人,重点村党支部书记961人,基本达到重点村户户有一个“科技致富明白人”的目标。

    二、当前扶贫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贫困人口多。截至2008年底,十堰市还有贫困人口83.29万人,分别占全国和全省的2.08%和12.41%;贫困发生率为33.2%,高出全国和全省8个和17个百分点;农村恩格尔系数为50.7%,比全国和全省高12%和8%。

    二是发展差距大。2008年,十堰市六个重点贫困县市人均GDP为5192元,是全国18665元的27.8%,是全省15074元的34.4%;人均财政收入为514.2元,是全国3884元的13.2%,是全省1835.3元的28%;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41元,是全国的53.2%,是全省的58.9%。从2001年到2008年,六个重点贫困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487元增加到2481元,累计增长55.3%,分别比全国、全省低66%和61%。

    三是返贫机率高。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产业结构单一,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十堰市农村返贫率居高不下,返贫率每年保持在15%-30%左右。8年来,全市累计减少贫困人口57万人,返贫20万人。

    四是工作任务重。截止2008年底,十堰市还有342个重点贫困村没有实施整村推进(不含城区8个);83.29万贫困人口分布在高山远山区、深山石山区、库区和革命老区;全市虽然有76%的行政村硬化了通村水泥路,但覆盖人口仅占49%,通砂石路的组不到40%,行路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全市还有158.3万人没有实现安全饮水;还有1.7万户、6.5万人需要扶贫搬迁;还有8.2万户、33万人需要生态移民。

    五是投入力度小。十堰市有342个重点贫困村需要实施整村推进,按村平100万元测算,需资金3.4亿元,而目前国家、省每年安排给我市的扶贫资金总量2亿元左右,其中无偿资金只有1.2亿元左右,扶贫投入明显不足。

    三、关于进一步推动重点村整村推进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力度。建议省委、省政府将财政扶贫资金由现在的每村每年30-40万元增加到80-100万元左右,切实解决重点扶贫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加快项目资金拨付速度。目前,财政扶贫资金拨付速度过慢,往往是年初规划,年底才拨付资金,致使部分产业发展项目无法实施,而农村工作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很多扶贫项目无法实施。建议省政府尽可能在年初将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到位。

    第二,进一步加大产业化扶贫的力度。一是大力发展特色致富产业。加快茶叶、柑桔、魔芋、蔬菜、草食畜牧业、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改造,今后财政扶贫资金的50%以上应用于重点村产业建设,并确保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二是国家、省加大信贷扶贫力度,重点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三是积极推广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扶贫互助合作基金,扶持贫困农户开发特色项目。四是积极培育农村中介组织、农民互助合作组织,为农民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服务。

    第三,进一步加大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力度。采取定点、定向、订单培训办法,实行培训和就业一体化服务,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进一步完善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贷款助学机制,让更多的贫困劳动力获得培训和转移就业的机会。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的要求,加强培训管理。

    第四,进一步加大搬迁扶贫的力度。进一步核准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的特困人口,制定专项规划,将扶贫搬迁与生态移民、库区移民、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好扶贫搬迁。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十堰市政协原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