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委员 >委员建言 >议政建言

加强农技推广体系  建设巩固农业强省基石

2014-09-15 00:57:43  
字体大小:【

 

黄佑安  委员

    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科技支撑,乡镇农技推广部门是推动农业科技推广、保障粮食(农产品)安全的基石,承担着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组织农业技术与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以及指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的职责。为此,国家出台了《农业技术推广法》,湖北省制定了《实施办法》,明确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地位、作用及保障政策。

    一、现状
    1、改革成效。在我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各级政府遵循精简效能、人事相宜的原则,贯彻落实“以钱养事”机制。各地因地制宜地探讨管理模式,有的是“委托制”,有的是“派出制”。改革达到了精简人员、减轻财政负担的目的。目前,乡镇农技推广中心改革建设比较好的武穴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管理在县、服务在基层”的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派出制”管理体制,科学定岗、定员、定编,全部纳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编制管理,列入财政全额预算,全员参加保险。现全市乡镇农技推广中心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现代办公设备、有定额的工资收入、有保障的养老保险;确保了农技推广网络健全、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农技推广服务质效、工资待遇稳步提升,推广体系运行形成了良性循环;建立起包村联户服务制度,创建了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开展了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提高了科技抗灾服务水平,确立了人才兴农战略。

    2、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据调查,我省绝大多数的农技推广中心实行“委托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比较多。一是身份不明。退出事业编制后,明为“农技推广中心”,实为企业,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登记的名称为“民营非企业非营利性单位”,中心人员成为了“社会人”,而他们除了完成推广工作外,还不得不开展经营性活动以养家糊口。二是管理不顺。登记在民政、经费在财政、业务在农业、工作在乡镇。遇到要解决问题时,又都不管。三是条件很差。大多数乡镇农技推广中心没有办公场所,过去的房产被变卖、抵债了,现在靠租房办公。某县20个乡镇农技推广中心,没有办公场所的14家,达70%;服务手段极为落后,某县配置电脑的占15%,建立信息服务站的占20%,承包或租赁办有试验示范基地的占20%,没有配备摄像机、数码照相机、交通工具等。四是队伍萎缩。年龄结构不合理,某县统计,35岁以下的占16%、35-49岁的占74%、50岁以上的占10%。现有人员不足,且长期未进人,人才断层凸现。五上待遇低下。农技人员成为“社会人”后,没有提拔升职资格了。某市反映,乡镇农技人员的月工资比公务员要少1000元以上,还不能体现多劳多得,如定岗5人,实有2人,服务工作要完成,最后也只得到2人的工资,且一年结算一次,中途不发生活费,影响正常生活。此外,有的地方的医疗保险尚未办好手续。

    二、建议
    中央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健全公益性农业推广体系”。通过改革,我省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已经精干,“以钱养事”的投入不断增加,国家对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有政策支持,农民对新成果新技术服务有需求,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加强乡镇农技推广中心改革和建设,就是要为农技推广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条件、搭建服务“三农”的舞台,给他们与其工作性质相应的身份、与劳动付出相应的待遇和有尊严的关怀,也就是为把湖北建成为农业强省而夯实基层基础。

    1、理顺体制。省政府应出台进一步健全公益性农业推广体系的文件,省农业主管部门着力推进。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和编制,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热爱农技推广事业、有真才实学、辛勤奉献的农技推广队伍;建立一套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经费、财产的保障机制及其考评机制。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归口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实现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的统一。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要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实行无偿服务。那么乡镇农技推广中心不应为企业性质,而应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专心从事推广工作,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

    2、创新机制。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完善和创新机制,继续完善“以钱养事”机制,强化对服务质量的考核,真正把“钱”用到“事”上;探索岗位责任制、项目招标制、任务承包制等机制,鼓励农技推广人员多劳多得,调动积极因素,提高农技推广的质量。

    3、改善条件。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属于中心的办公场所,安居乐业;添置现代办公和试验设施,完善服务手段;增加工作经费,保障推广运行。

    4、稳定队伍。(1)保障工资待遇。《农业技术推广法》要求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持推广机构和人员的稳定。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用“以钱养事”的钱来解决他们的工资待遇,收入与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挂钩,但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技推广人员工资及相应的待遇进入档案,作为他们享受退休、增资、劳保工资等情形的依据,解除后顾之忧。

    (2)正常开展职称评聘。职称是农技人员业务水平的“身份证”,应当按时评聘,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及与档案工资挂钩、人员流动时的依据。

    (3)加强培训。据反映,近几年来,乡镇农技人员基本没有进行培训,他们也感到知识老化,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新科技,服务力不从心。政府应加大投入,采取强制性措施,以短期培训、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大力提升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的自身素质。

    (4)优化队伍。在建设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中,要提高进入门槛,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三定”,只进专业人员、凡进必考,竞聘上岗、择优录用;考虑年龄结构,留有编制余地,招聘毕业生,解决青黄不接问题;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山林水面开发,适当增加编制和调整进人专业结构。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