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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2014-09-15 00: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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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湖北省委员会

    加强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厅建设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各级各地共同努力下,我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厅(室)有了较大发展,在服务经济、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基层中成效较明显,为推动我省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我省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1、行政服务平台逐步健全。从2001年开展建设试点至2011年上半年,省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基本上都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2008年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市、县两级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比例由80%上升到98%,乡镇便民服务厅的比例由57%上升到95%,村一级建立便民服务室的比例由36%上升到90%。市、县和乡镇及村基本建立了功能较为齐全的网络化的行政服务或便民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行政服务效率总体较高。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全省市、县两级多数为民服务的事项进入了中心。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全省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共计办理了7264637件,全省乡镇便民服务厅共计办理了3704466件,全省村级便民服务室共计办理了5482386件。各级行政服务平台办结率和办结速度都有所提高,群众办事投诉率有所下降。
    3、行政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把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完善行政服务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完善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深化政务公开等六项工作捆绑在一起整体推进,使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厅成为综合性的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二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进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完善了运行类制度,省直部门和市、县推行审批服务流程管理,建立服务公开承诺制、首办(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推进了行政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四是完善了业务管理类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服务。五是完善了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出台了行政审批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和群众评议制度。
    4、行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正在形成。一是建立了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地和省直部门层层建立了行政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了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三是建立了督办追究制,构建了“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这些长效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我省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解决的问题
    1、定位不够明确。从机构定位上看,有的叫政务大厅,更多的叫行政服务中心;有的叫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有的乡镇叫便民服务厅。有的是一块牌子,有的是两块牌子,甚至三块牌子。从归口管理定位上看,有的定位为政府派出机构,有的定位为政府特殊部门,省编办归到“其它类”。有的是政府办公室管,有的是财政局管,有的由纪委代管,有的由政府副秘书长负责。从工作职能定位上看,行政服务中心一般负责对进入中心的服务事项开展服务,对审批项目实施监管,以及有关事项进行协调服务,但缺乏法定依据。
    2、受理和审批“双轨制”。有的地方行政服务中心多是受理事项,若要审批还需要报有关单位研究审批,周期较长。有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承诺的事项,还需要上级如省、市受理审批,造成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承诺事项难以在规定时间完成。乡镇便民服务厅能够自行办理的事项更为有限,更多的是受理,审批的事项绝大多数需报上级相关单位审批。
    3、部分行政服务事项未进入中心。如公安、交管、国土等省主管部门要求市、县公安、交管、国土部门专建或自建服务大厅,这样做,实际上形成了多个中心。乡镇便民服务厅既没有专人受理这些事项,更没有权力处理这些事项,群众要办理相关事项还得到市、县。既不便管理,又造成群众办事不方便。除此之外,我们还了解到,有6个地方其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未全部纳入市级行政服务中心。
    4、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不高。有的地方办事流程不科学、不严密;许多地方窗口授权不充分,能够由窗口直接办理的事项有限。这样一来,群众需要办的事在流程上不是很流畅,有些事又办不了,造成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还不能满足群众的期望,群众对此还有些意见。调查中发现,有6个地方行政服务窗口投诉处理现场办结率不高。群众对窗口服务满意率较低,大多数只有80%左右,少数地方只有70%多。

    三、加强我省乡镇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乡镇政府是最基层政府,乡镇便民服务厅是最基本的服务窗口,应当把乡镇便民服务厅作为行政服务平台的重点来建设,作为行政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来抓。建议:
    1、尽快准确定位,统一规范管理。我省目前将此机构在市、县两级基本上统称为行政服务中心,在乡镇,有的称为行政服务中心,有的称为便民服务厅。我们认为,统称为政府服务中心为妥。中心的工作是政府的工作,服务群众是政府的职能之一,这样使服务主体更加明确,政府责任更清楚,符合政府职能定位和行政管理的原则。机构定位上,应定为政府综合部门,列入正式编制,统一归口政府,明确一位政府分管领导分管,并列出预算经费。乡镇便民服务厅统称为政府服务中心后,应作为县市区政府服务中心的派出机构,既可减轻乡镇财政压力,又可直通上级,便于中心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2、搭建统一平台,综合授理办理。方便群众,必须是所有涉及群众的事项都应全部进中心。另外,只要有行政服务职能的部门也都要进入中心,全部派人在一起办事。这样,可避免多个中心,全部涉民事项都一个中心进出、办结,方便群众。乡镇政府服务中心,作为综合性窗口,离群众最近,更应该这样,做到综合授理事项,不能让群众往县市区跑。另外,还有5%的乡镇没有建立服务中心或服务厅,这其中多数是山区或边远乡镇,各级党委、政府要急群众所急,尽快支持、督促将这部分乡镇服务平台搭建起来。
    3、强化电子政务,提高服务效率。目前省、市两级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基本建立,37个县的网上服务大厅可以提供多项服务。乡镇及村多数还没有开通网上服务大厅和电话受理。在建设服务平台的同时,应建立网上和电话服务平台,这个平台应一并放在政府服务中心这个平台上。省、市、县各级政府应拿出实际行动支持乡镇及村开展网上服务和电话服务,拨专款,支持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建专网,设热线,并且要与省、市、县网上行政服务大厅联网,鼓励服务中心网上和电话受理事项,鼓励群众网上和电话申报办理事项,使服务中心受理事项和群众申报事项更加快捷方便,既可提高办事效率,又可节约群众办事成本。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市、县两级人才比较集中,服务中心人员素质相对较高,乡镇以及村则相对低一些。乡镇是最基层的工作单位,乡镇政府服务中心又直接面对群众、面对社会,需要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队伍。特别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专职管理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要高,工作能力都要强,服务态度还要好。乡镇政府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应该配备3至5人,可以采取聘任制。兼职人员根据进入中心的事项而定。另外,还可吸收社会志愿者参加中心的相关服务工作。要关心专、兼职人员的成长,对专兼职人员的晋升、奖惩应同政府其他组成部门的工作人员同等对待。还应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学习服务技能,改进工作作风。一支素质高、过得硬、能力强的队伍是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