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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竹溪县生态移民工作的调查报告

2014-09-15 0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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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竹溪县政协深入到泉溪、丰溪、向坝、桃源等南山乡镇,就全县生态移民工作开展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竹溪生态移民实施情况


    2008至今我县实施生态移民814户2706人。通过实地调查,大家一致认为,通过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生态移民对象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致富门路得到拓展,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生态保护逐步加强。


  (一)改善了生活条件。生态移民户告别了过去的土坯房、危房,建起了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住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左右。集中安置点实行水、电、路、通讯、广电五到村,生态移民群众的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二)加快了生产发展。部分搬迁点通过集中连片实施生态移民安置,大力发展茶叶、魔芋、烤烟、畜牧养殖、劳务经济等,把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起来,扩大了特色产业规模,增强了贫困户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搬迁群众收入来源由原来单一的种植业,逐步向种养业、运输业、服务业等多元化转变,有了更多的生活门路


    (三)美化了村容村貌。在实施生态移民工作中,坚持与竹房城镇带、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生态家园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后,过去横七竖八、破烂不堪的房屋,变成了式样统一、格调清新、安全实用的“小洋楼”,极大地改善了贫困村的村容村貌,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水坪镇大石门村2012年至2013年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质量、统一建设的要求,新建集中居住规模50余户的安置区,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典范之一。


    (四)提高了生活质量。通过生态移民搬迁,户户建起了新房,家家通了电视、电话、自来水,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多数农户建有沼气池。学校、村卫生室等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安置点内路面硬化、路灯亮化和环境绿化并安装有各种健身器材,与过去大多居住在山高低温、干旱缺水、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地质灾害频发等生存环境相比,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五)保护了生态环境。生态移民群众由于生存环境恶劣,生产方式比较落后,传统的放牧、砍柴等行为对生态资源的破坏性很大。生态移民后,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以往的传统放牧改为圈舍饲养,清洁能源沼气取代了薪柴作为燃料,有机肥的推广利用大大降低了对环境的污染,减少了对森林的破坏,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生态移民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生态移民政策性投入不足。一是政策扶持标准偏低。上级扶贫部门批复下达的生态移民各类建设项目投资标准普遍偏低,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二是自我投入能力欠缺。迁出区群众大多数生活非常困难,自筹资金难以落实。由于移民迁出前多数生活困难,致使一些移民群众无力自筹住房建设资金。三是乡镇配套资金不足。乡镇在配套建设堤坝、场地、道路、供电、饮水、学校、卫生、环卫等基础设施方面的资金投入渠道狭窄,使得乡镇政府欠账数量大,一些项目建设力不从心,影响了生态移民项目的快速推进。


    (二)生态移民生存就业难度较大。移民搬迁的群众,在新的居住地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之文化结构总体偏低,缺乏自主创业技能,主要以体力劳动就业为主,收入较低且不稳定。有的不得不继续耕种承包土地,成为农忙时节住在“老屋”、农闲时节住在“新宅”的“两栖”农民。


    (三)生态移民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目前生态移民在住房政策、土地政策、就业政策、产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方面还没有一套系统的、延伸性政策配套措施,通过扶贫开发开展的生态移民,在移民的各项政策保障体制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生态移民综合推进难度较大。生态移民涉及扶贫、农业、林业、民政、人社、水利、住建、交通等多个部门,目前,生态移民后续发展,并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导致一些项目落实不到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上,扶贫生态移民后续发展统筹推进力度较弱。也没有形成统一的生态移民管理体制机制,计划生育、土地、房屋、户籍、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配套政策尚待完善,移民区社会管理问题较多。


  三、实施生态移民的主要建议


    (一)科学编制规划,激励农户“自愿搬”。一是生态移民要突出生态优先理念。坚持与实施“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战略相对接,以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库区移民、产业移民为抓手,引导企业、资本、人口等要素向集镇中心区集中,逐步实现院与组对接,村庄与集镇相连,集镇与县城贯通。二是生态移民要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区别对待,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根据各乡镇实际,制定生态移民实施规划和工作方案,规划的起点要高、方案要细,不仅要包括搬迁的方案,还要包括产业发展、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明养成等方面内容。规划要体现发展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建设大村镇的理念,上学、就医、文化、市场、通讯、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要提早谋划,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三是生态移民要突出以人为本。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社会资源等情况,结合生态移民年龄、文化、生活等实际,科学规划移民安置任务、安置方式、安置区域和建设重点,让移民从中看到希望,生活有方向,致富有奔头。在安置房建设上,按照“依山傍水、临镇沿路、安全便捷”的原则,充分利用集镇周边医疗、教育、交通等资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方便移民出行就业,就近接受社会公共服务。在安置方式上,要尊重群众意愿,采取集中连片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不搞千篇一律。在安置任务上,从本地环境资源承载力等实际出发,科学提出年度安置目标任务,做到成熟一片,搬迁安置一片,达到移出一批、稳定一批。


    (二)坚持综合施策,确保农户“搬得出”。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抢抓国家实施秦巴山片区扶贫开发和十堰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有利契机,做好项目策划、申报、立项工作,尽力争取更多的生态移民建设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产业围绕资源走、人口围绕产业走、建设围绕人口走”的原则,加大对生态移民集中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做到水、电、路、网配套齐全,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功能。三是有效整合项目资金。按照“整合项目、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办法,对符合生态移民条件、并按规划要求实施迁移的农户,将国家给予的迁移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倒房户重建、地址灾害治理、退耕还林、库区移民、土地整理等相关补助资金集中起来,每户补助标准提高到2-3万元。四是落实移民迁建用地优惠政策。各乡镇对移民迁建安置片区的建设用地纳入区域居民用地管理,实行统一政策,执行一个标准。五是探索实行生态补偿。对生态移民户所承包土地优先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对其造林、管护给予一定的生态补助,确保所承包土地能停得下来,树能栽植起来,植被能恢复起来。


    (三)大力发展产业,促使农户“能致富”。一是要及早谋划,制定好安置区的发展思路和产业规划。迁入新居后,要引导群众转变生产方式,由传统种植业向发展特色产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节水农业转变,由单一从事农业向二、三产业转变,由靠地为生向借地生财转变。二是加强致富技能培训。人社、农业部门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一户移民都能掌握1至2门生产开发实用技术,提高移民群众的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创业成功人士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规模发展药材、林下经济及原生态养殖业。


    (四)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户“稳得住”。一是建立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南部山区是我县生态移民重点区域,应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大力抓好矿区生态修复,下茬抓好生态“天窗”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让南部山区成为“天蓝、地绿、水美、人富”的绿色崛起先行区。二是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评估防治机制。在实施生态移民过程中,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做好水文地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于移民安置区,必须配套控制和治理设施,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不能让垃圾和污水乱倒乱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三是建立和完善移民后续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移民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当前生态移民的生产生活现状,进一步研究探讨移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优惠政策,尤其在移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以及社会互助等方面提高补助标准。


    (五)强化部门配合,确保移民“不反弹”。生态移民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民生工程,县直各部门应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移民工程。积极建立政策倾斜、资金捆绑的协同工作机制,建议发改部门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在建设项目、投资安排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扶贫、住建、人社、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统筹将项目和资金向移民安置区倾斜,使各类惠民、惠农资金和移民搬迁资金捆绑使用,合力推进移民工程建设。


(竹溪县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