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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阳市学前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的建议

2014-09-15 01: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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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先志  刘逊求


    一、教育现状


    1、依法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2003年,当阳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多部门协调会议,明确了教育部门主管、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各有关部门依法监管的民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教育局将全市幼儿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序列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每学年与各幼儿园签订《当阳市幼儿园目标管理责任书》,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教育局先后出台了《当阳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当阳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当阳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当阳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等管理文件,逐步完善、规范了我市学前教育管理的运行机制。


    2、以年检为抓手,提升办园水平。把幼儿园常规管理与民办幼儿园依法年检有机整合,每年组织专班对全市所有幼儿园进行严格的年度检查考核,根据年检评分结果,将幼儿园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实行“支持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三步走”战略,通过整改撤并,全市民办幼儿园由原来的58所减少到目前的33所,彻底消除了家庭作坊式幼儿园。始终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民办幼儿园有效实施质量监控。


    3、以师资培训为载体,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以省级示范园——当阳市实验幼儿园为培训基地,每学期坚持举办两到三期培训班,将幼儿园师资培训纳入全市教师培训序列统一规划通体实施,着力打造“三支队伍”——园长队伍、骨干教师队伍和保育员队伍。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每期都对学员进行考核颁证。同时大力推行幼儿园园本培训,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师资培训制度,从整体上不断优化教师素质。


    4、以规范管理为重点,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注重日常督查,加强常规管理。以“示范园带等级园、等级园带一般园、城区园带乡镇园”的教研网络为依托,提高保教质量。2008年3月,根据区域特点将37所幼儿园划分为四个幼教协作组,让协作组做到区域管理一个片,乡镇辐射一条线。在规范管理、自主协商、共同提高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及同行的充分肯定。以岗位测试为平台,强化岗位练兵,为提高保教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5、以公平服务为手段,促进民办园健康发展。将37所幼儿园加入当阳教育网络办公平台用户群,让他们和所有中小学校一样及时了解教育动态,及时获取教育信息,促进自身发展。园长和全市中小学校长一样参加全市教育工作年会,幼儿园参与评选年度教育先进单位和红旗单位。市教育局领导在同园长们的座谈中,了解到幼儿园征地费用偏高,办园成本增加,税务部门将接送幼儿车辆作为营运车辆增收营运税等实际情况后,主动与物价、税务、土地等部门协商,妥善解决了这些问题,解除了幼儿园的后顾之忧,使他们一心一意谋发展。


    6、以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南,推动学前教育新发展。按照一个镇(办事处)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依据先急后缓、倾斜农村的原则,稳步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建设。


    经过几年的努力,当阳市学前教育在科学发展上成效显著:一是设点布局基本到位,农村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基本满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需求。二是管理体制顺畅,教育部门主管,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监管的机制初步建立。三是社会力量办园主体的投入积极性高,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四是依法办园得到落实,全市没有一家非法学前机构。五是普及程度较高,全面普及目标容易实现。六是师资培训体系基本建立,所有园长均参加了省市级岗位培训或提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教师园本培训、区域教研、市级全员培训考核工作正常开展。


    二、存在问题


    从国家和省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看,全市学前教育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投入不足,公办园数量偏少。财政负担的只有实验幼儿园部分在职教师和退休人员工资,没有安排学前教育事业费。全市仅有四所公办园。二是园舍面积相对不足,生均活动场地、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小,部分幼儿园缺乏扩大园舍的空间。三是班额超标严重,全市平均班额超过40人,城区部分幼儿园班额甚至达到五十多人,远远超过国家关于小中大班25、30、35人的班额标准。四是保教人员数量不足,按照每班“两教一保”标准计算,全市配备合格率不足70%,部分幼儿园存在两人包班甚至一人包班现象。五是师资合格率太低,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仅占教师总数的20.7%,幼师专业毕业的仅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6.9%,保育员的专业合格率和持证上岗率更低。


    三、对策建议


    1、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建立学前教育以县为主、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统筹工作,制定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出台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城乡学前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为适龄幼儿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各镇(办事处)承担提升本地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责任,负责组织适龄幼儿入园,开展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筹措经费改善薄弱园办园条件,为幼儿园改建扩建提供支持。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管理职责。


    2、建立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比例,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公办园园舍改扩建项目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政府对民办园园舍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学前教育教师待遇。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体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3、科学规划布局,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科学编制全市中长期学前教育布局规划。落实城市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有关规定。利用国家项目支持,建设农村公办园。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全市园舍不足,班额过大问题。


    4、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教师资格条例》,依法认定学前教育机构教师资格。制订和完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规划,逐步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将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纳入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


    5、科学保教,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行为的监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宜昌市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规范(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医教结合,关注幼儿健康发展。建立由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幼儿健康水平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加强对保健教师和家长科学育儿的指导。


    6、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加强园舍安全设施检查和一日活动中师生安全防范。幼儿园逐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经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批准,须定期检测。接送时必须有教职工在车内监护。严禁使用非法、非客运车辆接送幼儿。加强幼儿园的食品卫生管理,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