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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为建设“法治新洲”建言

2014-09-15 0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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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武汉市新洲区委确定了“建设活力新洲、法治新洲、美丽新洲、幸福新洲”的目标,并就“四个新洲”建设规划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讨论。近期,区政协政法界别委员围绕“法治新洲”建设积极开展调研,区政协社会法制委组织委员与区司法局开展了对口协商,委员们为建设“法治新洲”积极建言,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程序,组建区“四大家”律师顾问团,参与重大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建立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二、推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一是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救助和刑事赔偿制度,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三是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决纠正和查办刑讯逼供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生态保护。一是依法规范中介机构及其服务市场,健全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二是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推进守法诚信经营,全面提高社会信用道德水平。三是加大资源环境执法力度,依法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保护和建设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坚持不填湖、慎砍树、不毁山,坚守生态底线。


    四、创新社会治理,保障人民权益。一是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联动调处机制,加强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区、街(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建立街(镇)标准化调解大厅、村(社区)标准化调解室,实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镇)。二是实行诉讼信访分离,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通过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平台,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切实解决“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开展法律进农村、进建筑工地、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农民守法维权意识,杜绝抬尸闹丧、阻拦交通、围堵机关等社会乱象。二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理念相结合,举办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建设一批法律图书室、法制宣传长廊、法制宣传橱窗等场所,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氛围。三是持续开展法治单位、法治街镇、诚信守法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打造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一批省、市、区法治先进单位。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余红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