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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政协委员建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由运动式转向常态化

2014-09-15 0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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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连续推进四轮“三万”活动,农村面貌大为改观,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大幅提升。竹溪县农业界委员就如何巩固“三万”活动成果,进村入户开展专题调查,问计于群众。调查发现,受县乡投入的影响,镇村保洁队伍、考核监督等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尚不完善,机构、人员、经费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很容易出现反弹现象,治理成果难以巩固,美丽乡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为此,委员建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应有突击战转为持久战,由运动式转向常态化,早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总体目标。


    一、建立持久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应树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作为最实际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不搞一阵风,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由线延伸到面,由城镇延伸到农村,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持久推进清洁家园活动,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街净、村美、人文明”的靓丽新竹溪。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城镇、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涉及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垃圾清运、保洁员工资等多项经济支出,如果不能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将会成为短期行为。建议采取县级以奖代补一点、乡(镇)挤出一点、村级“一事一议”筹集一点、农户(住户)出一点的“四个一点”办法,保障垃圾设施建设到位,垃圾清运设备购置到位,环卫机构能正常运转,农村保洁员队伍配备到位,逐步建立“户归集、组建池、村清运、镇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三、建立群众主体机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要通过宣传、教育、激励、引导等办法,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运动式转变为常态化,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变为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由政府花钱买清洁转变为强化监管保清洁。尤其是要加强市民、村民“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清洁家园、人人参与”的社会公德和环境意识的经常性宣传教育,让“你让我搞卫生”为“我要搞卫生”,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民自治范畴,树典型,搞评比,定星级,授牌匾,引导居民群众养成垃圾定点倾倒、定时清运、日清日洁的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


    四、建立统筹协调机制。逐步建立政府抓投入、部门抓监管、乡镇抓组织、居民抓清洁的分层分类梯次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城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县乡联动、部门联动、小区联动、门栋联动、村户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做到生产、生活一起抓,硬件、软件两手抓。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乡镇集镇、农贸市场、沿路破烂收购点等整治难点,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联合执法、依法处置相结合的办法,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到岗,确保每一条街道、每一条河流、每一处角落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切实解决相互“踢皮球”的问题,真正做到工作落实无缝隙,垃圾处理无死角。


    五、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整治环境卫生、建设清洁家园常态化的工作机构,形成事事有人主抓、时时有人监管的常态工作机制,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长效性。针对目前乡、村两级无专门环卫机构、无专门保洁员的实际,建议充实乡建所人员,明确环卫监管职责,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采取“以钱养事”的办法,对各村配备2-3名专职保洁员,配备保洁工具和车辆,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日日有人清扫,时时有人保洁。


(竹溪县政协  李章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