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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程监理工作亟待加强

2014-12-28 22: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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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徐长江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交通、水利、地灾、村镇建设等工程项目大幅增多,农村工程监理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但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工程监理工作与当前各项工程建设发展还不相适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监理制度执行不力。有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对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农村工程项目规模不大,工程监理只是为了应付项目验收和资金审计,因而在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只注重完善相关文字材料和程序,忽视实际工作过程和效果,有的甚至把监理人员视为雇佣技术人员。二是监理队伍素质不高。目前在县以下具备资质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较少,加之管理不够规范,在监理业务承揽方式上,还存在转包和挂靠的现象。同时,非专业技术人员和临时雇请人员从事现场监理工作的现象也较多。三是监理服务费用不足。因项目资金紧张等原因,工程预算时一般都没按规定要求考虑监理费用,因而监理服务收费较低,致使在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监理程序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现象,工程出现问题后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


    工程监理工作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要求,在保证质量、控制投资和提高效益等方面有其重要作用。为确保农村各个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现对农村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落实监理工作责任。项目主管部门在安排项目时必须对项目监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项目验收时要认真检查现场监理签证手续和相关详细监理资料。同时,安排项目资金时,要尽可能按规定要求落实监理服务费用,确保监理服务优质优价。项目建设业主要充分发挥监理作用,积极支持配合监理工作,为监理单位独立公正开展监理工作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二、努力规范监理市场行为。各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理资质审批条件,强化监理委托程序,促进监理市场规范化。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监理和不严格履行监理责任的监理单位要给予相应处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通报相关情况。建设业主单位要依法做好监理单位招标工作,严格监理单位资质审查,并按规范要求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三、全面提高监理业务水平。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管理,树立良好的监理队伍形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监理人员严格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坚持原则,增强责任意识。要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监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提高监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