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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迫在眉睫

2015-05-14 22: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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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近期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防治农田污染、综合治理养殖污染、改善农村环境,到2020年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到2030年养殖废弃物实现基本综合利用,农业主产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实现基本回收利用、农作物秸杆得到全面利用”。市、区党委、政府也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力”列入2015年“十个突出问题”整改内容之一。

 

    4月下旬,武汉市新洲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组织部分委员视察了我区农业生产、畜禽养殖、村湾环境整治情况,就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美丽乡村深入调研,形成调查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业生产及其污染之基本情况

 

    新洲区现有耕地72.4万亩,其中旱地30.6万亩,水田41.8万亩,水面43.2万亩,山林74万亩。全区有蔬菜基地19.5万亩,优质稻生产基地20.2万亩,每年农作物秸杆总量40.4万吨,现有秸杆气化企业2家,农作物秸杆气化企业2家,秸杆利用率83%;年施用化肥28.5万吨,2014年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532公斤/公顷;年施用农药总量1352吨,单位面积年均施用农药量1.87公斤/亩;地膜应用总面积50.8万亩,应用量1307.5吨。全区有规模以上养殖小区89个,养殖量为生猪65万头,蛋鸡1400万只、水禽80万只、肉牛4万头,年粪污产生量110万吨,现有有机肥生产厂12家,年可处理畜禽粪污40余万吨。

 

    当前我区农村环境形势已十分严峻,粗放掠夺式的农业生产方式和作坊消耗式的加工企业,严重影响农村生态安全。据初步统计,全区农村污染物排放中,化学需氧量排放占全区排放总量的78%,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占全区排放总量的75%和80%,其中水产、畜禽养殖、农药化肥施用等农业面源污染贡献最大,其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区排放总量的43.7%。此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区排放总量的34.3%。农村污染负荷已远远超过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迫在眉睫。

 

    二、农业面源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化肥农药污染。根据2011—2014年农业年报,我区化肥施用量超出2011年全国平均水平18%,是国际安全上限的2.36倍;2014年,我区亩平用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药处于过度使用状态。化肥、农药施用主要集中在蔬菜、水稻、油菜及棉花产区,部分肥料养份和残留农药通过大气、土壤、塘堰、河流等介质,威胁农业生态系统。

 

    2.农作物秸秆污染。据统计,全区年浪费农作物秸秆6.8万吨以上,一些秸秆随意在路边、田间直接焚烧,影响大气环境;有的秸秆随意堆放直至腐烂,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既污染空气,又污染水环境,影响人畜饮水,危害人体健康。

 

    3.畜禽养殖污染。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造成污染剧增,小型养殖场遍布各地,而治污设施未完全配套,粪污综合利用率不高,大量畜禽粪便排入附近的沟港塘堰,对水资源、土壤和大气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4.水产养殖污染。全区湖、库、池塘养殖面积约25万亩,养殖过程中普遍存在投饵、投肥(粪)现象,每年有1.6亿多吨Ⅴ类以下的污水排入附近沟渠,影响水环境。

 

    5.生活垃圾污染。全区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1.8万多吨,虽然街镇、村、湾环境收运体系基本建立,但垃圾收集不彻底、运转不及时、填埋不规范等问题仍然不同存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到30%。

 

    6.生活污水污染。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年排放量1022万吨,目前各类污水处理工程年处理生活污水约300万吨,每年有700多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由于日用化学品大量使用,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高,造成沟、渠、塘水质恶化,甚至失去水体功能。

 

    7.小型农业企业污染。一些木芯板厂、蒸汽砖厂、腌菜加工厂、小型屠宰场等,因规模小、设备简陋、生产粗放,污水、废气处理不到位,严重污染环境。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

 

    (一)广泛宣传,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是建设生态新洲、美丽新洲的必由之路,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要通过各种媒介进村入户,深入宣传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的重大意义,培育农民的环境意识,使广大农民养成文明、卫生、环保的生活习惯,清洁、生态、循环的农业生产方式,自觉减少农药、化肥等污染源的使用,主动投入到秸秆、粪污等农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中。

 

    (二)完善规划,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建设生态保护屏障,合理划定全区适宜开发区、控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按照适养、限养、禁养区域要求,从严控制小型畜禽养殖,对现有小型养殖户逐步归并达标或关停。对农业产业化项目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排放达标。

 

    (三)严格监管,从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农村违法排污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评审批、没有治污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和项目。供销、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农资商品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农资商品准入和安全追溯制度,杜绝高毒、高残留、高污染的化肥、农药进入市场流通。

 

    (四)明确责任,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镇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除中心镇全部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外,老集镇和中心村要建好污水处理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设施。要提高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备和经费的保障水平,同时倡导垃圾分类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

 

    (五)依托科技,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农业种植模式,探索发展立体农业、旅游农业,摆脱传统农业对化肥、农药的依赖;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以创建“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一标(地理标志)为载体,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秸秆腐熟还田应用和有机肥使用,对有机肥生产企业给予政策性扶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新型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沼气等新型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农业投入品造成的污染。

 

    (六)尊重自然,尽快实施湖库退养。水务部门和街镇要切实履行湖库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禁止在湖泊、水库投肥养殖的规定,对主要湖库迅速解除养殖承包合同,实现自然放养,提高水体自净功能,切实保护好水资源。

 

    (七)整合资源,高标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项目的支持,以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推动力,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资金资源,集中解决一批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亮点村湾,逐步把新洲农村建设成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