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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低龄化亟待关注

2015-07-06 10: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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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媒体报道青少年犯罪暴力事件频发,中国检察报统计近五年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70%以上。其中14岁至16岁,犯罪率突破50%。青少年犯罪比例增加,犯罪性质暴力化、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团伙化,且校园暴力明显增加,手段恶劣等新特点。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托起祖国明天的希望,青少年犯罪危害性影响了整个社会长治久安。为此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让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亟待关注的社会问题。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是犯罪趋向团体化。青少年犯罪大多是成群结队,具有团伙性和群聚性。崇尚“哥们义气” “江湖老大帮派”,让青少年迷失了方向。只要有人提议,不分事非,不辨善恶,不经理性思考,群起而攻之。二是犯罪手段暴力化。随着网络的普及,凶杀、黄色、暴力等录相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稍不加防范,就会毒害到青少年。挑衅、打架滋事、暴力抢劫、奸杀,手段残忍。三是年龄低龄化、扩大化。青少年14岁犯罪比例明显上升。他们正处青春期、叛逆、学业压力等多种因素让他们无所适从,心理极易扭曲。若心理困惑得不到疏通,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犯罪产生的原因:一是文化程度低。因大多是处于初中阶段的青少年,法制观念淡漠,法律知识匮乏,不知法律为何物,更没意识到其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另外,由于网络上不良暴力、黄色录相的传播,青少年极易模仿,把吃喝玩乐当成人生的追求目标。因此擂肥、抢劫、杀人等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二是家庭教育缺失。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剧,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小孩长期由年岁已高的老人照顾。许多老人年迈体弱,不仅要做农活且自身文化素质低下,更谈不上教育孩子。许多留守儿童稍交友不慎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家庭教育不当也极易导致青少年心理扭曲。因家庭结构不健全,缺乏关爱也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家庭不和睦,造成子女性格孤癖,缺乏安全感和自信心,心理有障碍得不到及时疏导,若交了不三不四的朋友,会误入歧途。再者,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多的溺爱,有求必应,造成孩子缺少同情心和责任感,自私自利。有的家长教育方式粗暴,忽略了青春期孩子处于叛逆期,以至于出现对抗到难以管教放任自流。三是学校的原因。当前体制下学校为了追求片面的升学率,只顾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存在教书与育人脱节的问题。少数差生和问题学生,学校采取了不闻不问让其读完九年义务教育最终将其推向社会的做法。该部分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的疏导,受到不良习气的影响,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让他们自觉守法。充分发挥当地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入校园,对青少年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等。不定期地请当地公检法等部门以现身案例、讲座等形式对青少年开展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等防范教育。结合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制作图片在学校展出。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误入歧途。

 

    二是加强家庭教育构筑家庭防线。家庭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关键。家长要以身作责,为子女树榜样,替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对待子女不能溺爱、纵容,养成骄奢的习性。

 

    三是学校要注重素质教育。不能只顾成绩,忽略了德育的培养和青少年行为道德的规范。学校应加强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对差生和心理有缺陷的学生也要及时疏导,从身心上真正关心他们,不要象扔包袱一样丢弃于社会。

 

    四是学校、社会及家庭也要建立联动机制,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共同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之旅。公安、文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整顿校园周边黑网吧、书店、录象厅等,铲除青少年犯罪的温床。针对初中生升学难、就业难的状况,政府应积极加大投入,创办职校,多方创造条件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使其能步入社会有一技之长。

 

    五是在立法上,建议降低青少年犯罪的年龄。应由十八岁降至十四岁,因为现在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手段残忍行为变态,不严惩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做到警钟长鸣。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民进会员  罗艳萍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