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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2015-07-21 16: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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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蕲春县农机合作社发展较快,由2010年的12家发展为2014年的52家,其中2014年提档升级农机专业合作社30家,培育农机大户215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农机利用效率,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在组织推动、内部建设和外部环境上仍存在一些困难,如扶持不够、贷款难、用地难、维修难等问题。为此,县政协通过组织委员进行调研,就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扶持政策,促进有序发展。建议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农机合作社发展,按照“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的思路和方法,逐步引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一是政策上予以倾斜。由县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农机合作社作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点举措,建立和完善政策扶持、资金奖励等激励措施,每年从财政专项资金中拿出30-50万元,奖励和扶持全县农机示范合作社发展。县发改和物价部门,参照国家对出租车、畜牧、水产等行业燃油补贴优惠政策,制定农机燃油补贴政策,降低生产成本。县农机部门联合财政、发改、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适度将农发、水农水、土地整治、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进行整合,并依法流转给相关农机合作社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为改善农机作业道、机耕路创造有利条件。县经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度,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监管,规范土地流转市场行为。二是用地上予以照顾。县国土、规划等部门,将农机合作社建设用地纳入计划和规划,解决建设用地审批难题,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并在税费缴纳上给予一定的减免优惠,支持农机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资金上予以扶持。由县金融办牵头,组织金融信贷机构,建立农机合作社评估授信机制,适度放宽贷款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在财政扶贫贴息贷款和农发项目贷款中,整合部分资金作为农机合作社发展贷款基金,注入资金活力。

 

    (二)强化规范管理,健全运行机制。要认真探索适应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在人员、财务、经营、决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促进农机合作社在人员管理、操作运行、作业经营、利益分配等方面更加规范、有序。要通过培训、轮训、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对全县农机合作社内部管理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培训指导,提供服务保障。县农机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提供服务,推动规范发展。一是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学习、外出考察、相互交流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管理、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农机人才。二是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积极搭建合作社与部门、农户之间的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农机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能力。三是要强化指导,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机合作社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民走“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机合作社发展之路,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蕲春县政协  陈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