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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2015-08-04 16: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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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最近本人带着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和思考,现结合秭归情况建言如下:     

 

    一、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现状和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从改善秭归投资软环境入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加强诚信社会建设活动,为全县的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四个方面的基本成效:一是诚信宣传日益深入;二是信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三是信用服务更加广泛;四是政府诚信形象渐入人心。我县连续多年获得全省金融信用县称号。与此同时,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商务和金融活动中各种失信现象依然严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如少数企业掺杂使假、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逃税、虚假合同、集资欺诈等,特别是民间高息集资呈泛滥之势。二是政务诚信尚有差距,少数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不落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承诺履行不到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全县还缺乏统一的权威性的信用信息资料库。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经信、税务、质监、食药监、公安经侦、法院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尚未完全建立完备的信用征集及管理办法,且未达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四是全县尚未出台指导全县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性文件。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

 

    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是适应新常态,净化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需要。一是诚信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购买和编印适合中小学生特点的诚信教育教材,将诚信教育内容贯穿到十二年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之中,作为德育教育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将诚信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对管理对象的诚信教育。三是要结合全县实际,由宣传广电部门扎实开展“诚信秭归”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把它作为我县今后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对全县政务诚信、商务诚信、金融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典型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为“诚信秭归”建设树立标杆。对各种不讲诚信、失信违约产生恶劣影响的案件公开曝光报道,惩处失信者,警示教育全社会。

 

    (二)扎实推进,突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1.着力加快政务诚信建设

 

    政府既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更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要结合实际,像商鞅变法“徒木立信”一样取信于民,努力形成“服务为民,有诺必践”的社会氛围。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府行为,改善政务环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切实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行政责任。加大权力监督、民主监督及司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信违约、“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查处工作,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

 

    2.着力强化商务诚信建设

 

    商务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和保障。要在全县扎实开展方方面面的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活动。一是强化规范管理,落实行业责任。加强对生产、流通、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创业、会展、广告等领域信用建设。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建设,不断强化功能,理顺体制,改进监管,加强自律,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诚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倡导行业自律,树立诚实守信的核心价值观。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震慑违法失信行为。加强政府监管,深化信息共享,将企业的信用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分别采取激励、预警、惩戒、淘汰等方式,对企业准入、经营、退出行为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三是强化机制建设,提高失信成本。鼓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估与认证,建立信用信息综合数据库,帮助企业有效识别和防范信用交易风险。构建上下互动、横向互通的联动监管机制,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失信惩戒机制。

 

    3.着力推进金融诚信建设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柱和主体信用,加强金融诚信建设是确保金融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一是改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要完善县域金融监管体系。当前,秭归金融快速发展,改变了过去以银行业为主的发展态势,形成了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以及体系外融资活动协同发展的格局,因此需要构建覆盖银行业、保险业、社会金融三个层面的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金融办协调管理、专业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县域监管体系。三是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四是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五是加强对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领域的风险监督监测及潜在风险的警示教育工作,使全县居民自觉抵制无序的不受法律保护的高息集资。

 

    4.着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一是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二是推行“阳光办案”,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和加强查询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推行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司法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建立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实行服务跟踪反馈,执业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四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建设,严密执法程序,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实现以监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

 

    (三)激励约束并举,建立健全“诚信”监督体系

 

    一是要启用守信激励机制。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定期表彰诚实守信的企业,形成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二是要建立失信警示及惩罚约束机制。凡被工商、金融、税务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列为黄牌、黑牌的严重失信行为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列入警示系统,加以警示,并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三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工商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产中介、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培育、规范和监管工作,重视解决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信用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建立健全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商会的自律作用,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四是要进一步整顿信用秩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核心是整治信用秩序。对影响恶劣的制假售假、信用欺诈等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行政、司法机关要主动介入,密切配合,重拳出击,重点治理。行政、司法机关要协助金融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尽力解决不良贷款,共同创建秭归企业、农村、社区和区域信用工程,创造良好的信用投资环境。

 

                             (秭归县政协  许克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