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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新洲区禁毒工作情况的调查

2015-11-16 17: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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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毒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近年来,吸贩毒活动由城市向农村渗透、扩散,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为了解武汉市新洲区禁毒工作情况,我们会同部分人大代表到区公安分局、部分社区开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禁毒工作的基本作法及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毒情形势较为严峻。

 

    二是禁毒力量相对薄弱。

 

    三是禁毒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三、对策和建议

 

    (一)充分发挥禁毒委员会的作用,落实禁毒联动机制。《禁毒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建议区禁毒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禁毒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禁毒工作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区禁毒委员会还应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对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确保禁毒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充实禁毒工作力量,强力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协调,按照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原则,调济增加禁毒工作人员和相应的车辆、设备,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三)落实责任,逐步提高社区戒毒工作效果。目前,我区在这方面仅仅是起了步,但效果不算很好。社区戒毒不仅仅是社区的事,按《禁毒法》要求,“城市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建议区禁毒委员会应尽快明确街镇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督促各街、镇尽快建立、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基础设施保障得到全面落实,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禁毒工作基本要求。

 

    (五)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禁毒的浓厚氛围。区禁毒委员会应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禁毒知识和法律知识。创新宣传形式,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重点场所与社会面相结合、特殊人群与普及宣传相结合,扩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禁毒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政协联络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