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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委员呼吁:引导城乡居民防范诈骗刻不容缓

2016-06-01 10: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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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诈骗活动的特点

 

    当前,诈骗分子的诈骗活动十分猖獗。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诈骗手段现代化。大多数诈骗分子通过电信实施诈骗、通过网络实施诈骗、通过设局实施诈骗和通过产品直销实施诈骗等。

 

    二是诈骗“外衣”合法化。大多数诈骗分子假借国家机关名义、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导致城乡居民真假难辨,不经意间便落入诈骗陷进。

 

    三是诈骗对象成人化。城乡居民中的成年人,有的掌握家庭“经济大权”,有的退休待遇较高,加之思想僵化、明辨是非能力差,一旦诈骗成功,便有高额收益。因此,诈骗分子多数选择城乡居民中的成年人、老年人实施诈骗活动。

 

    四是诈骗活动化。一次诈骗成功,收益颇丰,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上千万,导致诈骗份子纷纷挖空心思、如法炮制,无孔不入、无地不骗,以致于出现了诈骗专业村。

 

    二、城乡居民上当受骗的心理因素

 

    诈骗分子之所以能够诈骗成功,主要原因是抓住了人们的四大心理:

 

    一是图财心理。一部分人见利忘义,“瞎子见钱眼睁开”,经不住“高息回报、高额收益”的诱惑,诈骗分子略施小计,这些人便钻进了“笼子”。

 

    二是贪色心理。诈骗分子以美色为诱饵,布设“借腹生子”、“情人约会”等圈套,引得无数男人“竞折财”。

 

    三是避灾心理。诈骗分子利用人们求安怕灾心理,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身份”,以保护个人财产或人身安全名义,通过电信或网络实施诈骗,几乎“弹无虚发”。

 

    四是追求健康长寿心理。诈骗分子抓住一部分老年人追求健康、祈盼长寿的心理,以推销各类“全能养生”、“祛除百病”的保健品和电器产品为手段,实施诈骗。经过“洗脑”的老年人即使掏空腰包、或是与儿女“决裂”,也心甘情愿、在所不惜。

 

    三、几点建议

 

    诈骗分子的诈骗活动,造成了城乡居民财产的巨额损失,给城乡居民家庭带来了严重的灾难,也严重威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局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整治。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整体联动建机制。应当由县市区政法委牵头,成立常设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专门负责防范和打击诈骗、教育引导群众等工作。公安、检察、工商、司法、金融、城管等部门,以及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防范和打击诈骗联动反应机制。

 

    二是立足源头抓整治。网络、通讯等窗口单位应当加强员工教育管理,切实保护城乡居民的个人信息。公安部门应当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伪基站的生产、销售活动。工商部门应当对营销公司、理财公司进行全面清理,实施有效监管,涉嫌诈骗的,依法查处。

 

    三是主动出击严打击。公安部门应当加强电信和网络监管,对各类诈骗信息进行“顺藤摸瓜”,对诈骗分子实施“引蛇出洞”,对诈骗活动进行全面整治。国家立法部门应当修改法律的相关条款,对诈骗犯罪施以重刑,增加犯罪成本,有效震慑诈骗犯罪分子。

 

    四是立足防范抓宣传。开通热线电话,健全信息网络,受理城乡居民防范诈骗咨询和举报。以发送手机短信、网络信息、公开展示等方式,向城乡居民通报各类诈骗案例,教育城乡居民拒绝“免费午餐”,摒弃“天上掉馅饼”奢望,切实增强防范意识,确保个人财产安全。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