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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园欺凌、暴力问题的建议

2016-06-06 1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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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有关部门统计资料表明,当前,中小学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呈高发态势和上升趋势,其行为呈现团伙化,实施者呈现低龄化,并逐步演化成一大社会问题,受到各界广泛关注。

 

    一、中小学生滋生欺凌、暴力行为的心理因素

 

    中小学生滋生欺凌、暴力行为的心理因素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自私心理。一部分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品德缺失、唯我独尊,物欲横流、利欲熏心,对中小学生的影响较大,自私、自我、自利心理在一部分中小学生中滋生、蔓延,而且快速膨胀。

 

    二是炫富心理。一部分家庭,住豪宅、开豪车、花钱如流水。家长的“显山露水”,诱发了一部分中小学生的炫富心理,他们坐豪华车、用品牌货、着高档装,一副“高富帅”派头、“白富美”形象。

 

    三是嫉妒心理。在一部分中小学生中,学习成绩差的,嫉妒学习成绩优异的;家庭条件差的,嫉妒家庭环境优越的,朋友少的,嫉妒交往圈子大的。嫉妒心理极易诱发仇视情绪,滋生欺凌、暴力行为。

 

    四是攀比心理。在一部分中小学生中,不比学习比穿戴、比条件,不比成绩比阔绰、比派头,比乱了心境、比出了怨气、比坏了校园风气。攀比心理必将引发对抗、敌视情绪,为欺凌、暴力行为埋下伏笔。

 

    五是恃强心理。受影视作品和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一部分中小学生哥们习气染身,在校拉帮结派、恃强凌弱,还经常与社会闲杂人员勾肩搭背、形影不离,一旦引发导火索,便会爆发欺凌、暴力事件。

 

    六是效仿心理。由于国家相关法律调整,加之中小学校防范欺凌、暴力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完备,导致欺凌、暴力事件得不到快速、妥善处理,使得中小学生竞相效仿,以威胁甚至武力方式解决纠纷。

 

    二、校园欺凌、暴力问题频出的主要原因

 

    中小学校园欺凌、暴力问题频出的主要原因是“四缺”:

 

    一是学校德育缺失。首先,智育与德育失衡。当前,中小学教育仍然没有走出应试教育的怪圈,教书与育人不能并重,“学校以高考上线论英雄,教师凭学生考分评优劣,学生以录取名牌比高低”是不争的事实,素质教育仅仅是个方向和口号。其次,德育工作失策。中小学德育工作组织性不强、严密性不够,品德教育、法纪教育等往往流于形式,没有成为学校教育的系统工程,德育工作施之无良策、失之以宽泛。

 

    二是家庭德育缺陷。首先,家庭教育偏颇。现在的城乡居民家庭,基本是子女“一枝独秀”,祖辈及父母给予孩子的是溺爱,关注的是考试成绩,缺少的是做人教育,尤其是品德、法纪教育,造成家庭德育的缺位。其次,护短现象严重。一些中小学生的父母,看不见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面对学校和老师的批评教育,不是积极支持配合工作,而是极力袒护孩子,甚至指责学校、攻击老师,导致学生心理扭曲、不良言行滋长。

 

    三是社会教育缺位。首先,社会教育空缺。从小学到中学,学校教育唱主角,家庭教育为辅助,社会教育基本是空缺。尤其是中小学生的德育工作,没有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完整教育体系和工作联动机制,从农村社区到各级机关,无明确的组织机构、无有效的工作机制。其次,社会环境影响。一部分中小学生明辨是非能力不强,家庭暴力、社会暴力、影视暴力、网络暴力游戏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使得中小学生极尽效法之力。

 

    四是处理手段缺乏。首先,处理问题失措。学校和教师面对“霸王花”、“霸王龙”学生,往往畏而远之。因此,处理校园欺凌、暴力问题时,学校担心社会声誉,教师担心打击报复,导致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甚至无人问津、不了了之。其次,法律约束不力。从轻处罚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问题,滋生了中小学生的侥幸心理;对校园欺凌、暴力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彻底,助长了歪风邪气。久而久之,问题愈演愈烈。

 

    三、治理中小学校园欺凌、暴力问题的建议

 

    中小学校园中的欺凌、暴力行为如果不及时治理,必将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必将导致中小学生畸形成长,必将导致社会风气加速恶化。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强力推进中小学校德育工作。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树立育人为先、德育为重的思想,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强队伍、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强力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应当把为人师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师德教育和管理,应当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核心,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健全完善综合考评体系,加强师德考察、加强中小学生品行考评;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师德先进个人和品学兼优学生,弘扬正气。

 

    二是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校园环境。中小学校要强化担当精神,增强负责意识,切实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努力为中小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在中小学生中认真组织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良传统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切实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要结合建党纪念日、国庆节、建军节、“五.四”、“六.一”、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全面塑造中小学生的美好心灵。公安、城管等部门应当加大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是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利用教师节、劳动节等时间节点,对中小学优秀教师、先进德育工作者,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当组织开展相应的评选表彰活动,并通过事迹报告会、巡回展、专题片、文艺汇演等方式,搞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农村、社区应当教育引导城乡居民尊师重教,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子女。各类媒体、网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报道教师队伍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全力治理校园欺凌暴力问题。中小学校应当设立心理咨询中心、配备专职心理咨询教师,适时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预防校园欺凌、暴力问题;应当建立学生、教师、家长三位一体的欺凌、暴力现象信息预警网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处理,消除不良影响;应当建立学校、家庭、社区、警区四位一体的欺凌、暴力问题处置联动机制,做到情况互通、及时联动、及时处置。公安部门应当高度关注中小学校园欺凌、暴力问题,及时指导中小学校调处矛盾纠纷,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对纵容、插手甚至参与中小学校园欺凌、暴力问题的当事人予以严肃查处。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贺必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