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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四项机制管好农村冷饮市场

2016-06-14 10: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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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劣质的冷饮在农村到处都是,真是害死人,前几天,湾里有几们小孩喝了劣质冷饮,上吐下泻,幸亏送医院及时,才没有生命危险”。近日,笔者随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等部门的人员一起到农村走访调查时,村民们纷纷挤上前反映问题。夏季已经到来,多类冷饮都在抢占农村这个大市场,因此,良莠不齐的冷饮产品潮水般向农村涌来,导致农村冷饮市场问题频出,既有村湾小超市定点销售,也有流动商贩“扁担”销售,流动性大,其一,农村地域广,监管难度较大,其二,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居多,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再加上劣质冷饮价格远低于正牌货,结果造成“正牌军”敌不过“杂牌军”的反常局面。

 

    对此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治:一是建立依法维权机制。工商、食药监等部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将加强农村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责任制分解到司法 、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及乡镇、村,并列入“七五”普法内容,把消费维权意识、质量安全意识普及到乡村农户和中小学校,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道德意识。二是建立履职尽责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农村冷饮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饮料市场巡查责任制。重点抓元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持期的“三无”冷饮食品,查处销售假冒、过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标签的冷饮食品。三是建立责任主体机制。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冷饮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持期的冷饮食品。四是建立伪劣商品查处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大力构建完整顺畅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打通商品从厂家到农村超市、商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开展定期检查和有机抽查活动,严厉打击生产、运输、销售伪劣冷饮的违法行为,以利于正牌商品进入百姓家中,让不法商贩没有可乘之机。

 

    (鄂州市华容区政协委员  陈庆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