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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水“通乡达村”亟需“补课”

2016-06-29 0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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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基层水利设施建设直接关系着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和社会安定。但通过我们政协委员一线调研发现,部分农村用于蓄水灌溉的小山塘、小水库、灌渠、电灌站等基层水利设施在发挥惠民效益的同时,在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的斗渠以下田间工程建设点多线长,年久失修、管理缺位、损毁严重,已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建议与对策如下:

 

    第一,健全责任机制,完善公办工程管护的组织体系。对于各地以国家投资为主、跨行政区划或流域的工程,其产权归国家、集体或用水者协会所有的小农水工程,应实行分级管理,实现小型水利工程建、管、用和责、权、利的统一,在财政资金的引导下,落实农田水利建设的“公办民用”有偿使用机制。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和服务机构,并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经费和管护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切实解决农村水利设施管理难的问题,确保农村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推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尽快补齐服务短板。对于受益户参与兴建、不跨村组的工程,其产权归村组集体或农民用水者协会所有的小农水工程,各地应以明晰明晰用水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确定4种管护责任人:受益范围内的种田大户、长期在家种田户、工程原管护人和农户民主推荐人员管护权责等规定,将水利设施纳入市场机制,形成良性循环,尽快打破“护水无人问,用水有人争”的不良局面。

 

    第三,打通农村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形成畅通“闭环”。目前国家对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节水灌溉、城乡供水、小水源等水利项目扶持资金的比例一般都低于总投资的30%,其余投放由地方财政配套和群众自筹投入。由于水利工程多数是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资较大,加之市县财力薄弱,使得一些项目因资金不足成为半拉子工程。对此,各地应该拓宽筹资渠道,搞好经费保障,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从源头活水滋润更多肥沃的土地。

 

    (老河口市工商局、市政协委员  张俊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