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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着力解决在校学生的“社会不适应症”问题

2016-07-27 17: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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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大多数在校学生存在“社会不适应症”问题,他们走向社会、走进职场,必须“一切从头再来”:社会知识靠自学、职场经验靠积累、为人处世靠摸索。即使适应能力较强,也需要经过一段漫长的“磨合期”,才能实现由在校学生向社会成员的转变。这一问题严重制约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快速成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一、在校学生“社会不适应症”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家庭教育缺乏。绝大多数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注重子女文化知识学习,关注子女考试成绩升降,忽视子女社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同时,他们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中小学时代,衣食住行由父母包办,子女只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心只读圣贤书”;大学时期,父母只是负责经济上的“保障供给”,对子女的求知、成才已是“鞭长莫及”,只能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二是学校教育缺失。中小学时期,中考、高考成为学校教育的指挥棒,成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晴雨表”。素质教育喊在口上,不能落实到实践中。由于活动载体不健全、设施不完备,加之安全等因素的制约,中小学生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无保障。大学时期,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宗旨不牢固,教授、导师做学问、搞研究,很少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导致学生中的不良思维、不良习气滋生蔓延。

 

    三是社会教育缺位。在校学生是社会的一份子,是社会组成的重要群体,社会教育理应成为对在校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载体。但是,在现实的社会教育、社会管理中,没有重视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没有将在校学生作为其主要对象,没有建设适合在校学生身心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和阵地,更没有建立在校学生的社会综合评价体系,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基本处于脱节状态。

 

    二、解决在校学生“社会不适应症”的建议

 

    应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搞好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大合唱,着力解决在校学生的“社会不适应症”问题。

 

    一是家庭教育要“跟位”。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因此,解决在校学生的“社会不适应症”问题,其父母责无旁贷。首先,应当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按照力所能及的原则,引导孩子自我管理事务,父母不能越俎代庖。其次,应当培养孩子的辨别能力。引导孩子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问题,能够明辨是非、分清善恶,能够坚持正义、弃恶向善。第三,应当培养孩子的适应能力。应当引导孩子充分认识社会、积极适应社会、主动融入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学校教育要“进位”。学校是教育培养学生的主阵地,因此,解决在校学生的“社会不适应症”问题,学校义不容辞。首先,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天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合格人才。其次,学校应当加强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学生会、少先队、共青团等组织,并组织开展有效活动。第三,应当组织在校学生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锤炼思想、启迪智慧、培养能力。

 

    三是社会教育要“补位”。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是在校学生的人生趋势,因此,社会教育是解决在校学生“社会不适应症”问题的重要环节。首先,要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综合治理交通、卫生等秩序,全面规范网吧、摊点等问题,为在校学生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要认真组织开展模范人物进校园、法制教育进课堂等活动,切实加强正面引导。第三,要倡导公平正义,坚持祛恶扬善,切实完善社会管理,营造良好氛围,为在校学生铺就人生坦途。

 

    四是综合治理要“占位”。解决在校学生的“社会不适应症”问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首先,应当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体系。应当健全组织,落实专班,完善机构,使关心下一代工作成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其次,应当全面开展综合治理行动。要把解决在校学生“社会不适应症”问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认真制定行动计划,落实行动方案和措施,全力推进。第三,应当加强部门协作。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应当通力协作,共同推进。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