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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应当切实增强五性

2017-02-17 1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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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媒体是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主渠道,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新闻媒体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升城乡居民素质为己任,以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为目标,扎实推进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一、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益广告全面性、系统性不够。无论是国家还是省市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不全面、不系统,播出的随意性较强,显得支离破碎,教育、引导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公益广告通俗性、教育性不强。一些公益广告制作接地气不够,没有针对城乡居民的特点,一味追求高大上,不能唤起城乡居民的认同感,“费力不讨好”。

 

    三是公益广告针对性、适度性不够。公益广告与城乡居民现实需求结合不紧密,新闻媒体播出公益广告的密度不够,“产品广告多而杂、公益广告少而精”。

 

    二、对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的几点建议

 

    一是切实增强公益广告的全民教育性。新闻媒体制作公益广告应当以城乡居民为主要对象,应当针对城乡居民的年龄结构、文化素质、理论素养、风俗习惯等特点,立足教育和引导,抓住社会现实问题或不良现象,突出教育性、通俗性,尽量避免说教式的广告。

 

    二是切实增强公益广告的全面系统性。公益广告内容应当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立足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的全方位,突出遵纪守法、公共安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内容,注重全面性,把握系统性,尽量避免内容的支离破碎。

 

    三是切实增强公益广告的正面引导性。公益广告应当以正面教育、正面引导为重点,应当直接告知城乡居民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该做什么,对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应当指明其危害,给出其后果,尽量避免不合法、不文明的画面进入公益广告,以免混淆视听。

 

    四是切实增强公益广告的现实针对性。新闻媒体制作公益广告应当以城乡居民现实生活为立足点,充分聚焦涉毒、欺诈、假冒伪劣等社会热点问题或不良现象,把握针对性,突出实用性,切实激发城乡居民的认知感和认同感,自觉克服不良言行,自觉抵制不良现象。

 

    五是切实增强公益广告的适时适度性。相关部门应当提出公益广告的思路和设想,新闻媒体应当按照要求制作公益广告,并根据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规律和特点,拟定公益广告播出计划,制定播出时间表,适时、适度播出公益广告,实现公益广告的最佳社会效益。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