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委员 >委员建言 >议政建言

治理“村霸”应当做到“四个精准”

2017-03-06 17:40:17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综治委和最高检等部门相继出台文件,对打击“村霸”进行安排部署,全国上下已形成对“村霸”的高压态势,“村霸”已成为“过街老鼠”。笔者建议,在治理“村霸”的进程中,应当做到精准定义、精准识别、精准打击、精准防范,确保收到实效。

 

    一、立足“三性”,精准定义“村霸”

 

   一是组织的“团伙性”。“村霸”是指依仗权势或武力欺压他人的人或集团,是利益或命运共同体,要么是利益集团,要么是宗族势力团伙。

 

    二是行为的“违法性”。“村霸”奉行的是强力政策,他们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要么是强力占有集体或他人利益,要么是强力推行个人或团伙意志。

 

    三是社会的“危害性”。“村霸”以自我为中心,以实现自我意志为目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横行霸道,为非作歹,贻害乡里,危害社会。

 

    二、围绕“三不”,精准识别“村霸”

 

    一是不能把干部思想问题与“村霸”相提并论。一部分农村、社区干部,由于宗旨观念不牢,党纪国法意识不强,存在自私自利之心和违纪违规现象,但不能与“村霸”相提并论,而应当实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策。

 

    二是不能把干部作风缺陷与“村霸”相提并论。一部分农村、社区干部,由于没有加强自身品德修养,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损害了干部形象、干群关系,但不能与“村霸”相提并论,只有违反党纪国法的才能定性为“村霸”。

 

    三是不能把干部不良言行与“村霸”相提并论。一部分农村、社区干部,由于学识、经历、年龄等因素的制约,导致工作、生活中的言行存在一系列问题,只有其言行存在“团伙性、违法性、危害性”,才能以“村霸”相称。

 

    三、实行“三严”,精准打击“村霸”

 

    一是严查“村霸”团伙。坚持除恶务尽的原则,组织专班,全面摸排,广泛调查,认真核实,对“村霸”团伙成员“一网打尽”,不留后患、不留“死角”。

 

    二是严惩“村霸”行径。坚持从重从快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全面查清“村霸”及其团伙成员违反党纪国法的行径和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三是严办“村霸”后台。“村霸”既有滋生的土壤,又有成长的“保护伞”。因此,必须深挖广掘,无论涉及到哪个级别党员干部、无论涉及谁,一律严厉查办。

 

    四、开展“三管”,精准防范“村霸”

 

    一是管好农村、社区干部。乡镇要加大农村、社区干部的审查力度,防止有劣迹的人员混进干部队伍;县市要加大农村、社区干部培训力度,引导农村、社区干部锤炼思想、历练作风、树立形象。

 

    二是管好农村、社区“三资”。县市相关部门及乡镇应当以农村、社区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为主要抓手,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铲除“村霸”滋生、发展的源头,斩断伸向集体利益的黑手。

 

    三是管好基层党员干部。县市应当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防基层党员干部充当“村霸”的“保护伞”;应当健全完善机制,督促乡镇切实履职尽责,防止以“村民自治”为由,出现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等问题。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