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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建议

2017-03-14 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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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委员、青山区政协主席乐敏霞反映:据统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社保资金共有5大类(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10余个险种,统称“五险”。目前,实行“五险”统一征缴稽核,简称“五险合一”。社会保障资金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养老钱、救命钱,基金是否安全备受关注。近年来,在社保基金管理中发生了收不抵支现“赤字”、擅自挪用、违规经办等违法违纪行为,基金运行安全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此,建议:

 

    1.加强扩面征收,确保源头“活水”来。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参保对象的缴费和财政的社保匹配、补助资金,只有收入有了保障,待遇支付才能兑现。一要加强宣传,做到积极参保。人社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让参保单位、参保对象和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家社会保险政策,特别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要开展更有说服力、吸引力、感召力的养老保险惠民政策宣传,提高参保意识,调动参保积极性。二要强化征缴,做到应保尽保。机关、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要到人社部门办理职工参保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参保、拒绝缴费。同时,要大力动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响应国家社保政策,积极参保,按时缴费,确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三要强化经办,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社保稽核体制,采取现场稽核、书面稽核和查询稽核等多种方式,重点稽核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参保人数、参保险种、工资基数、缴费情况等。同时,加强与经信、金融、宣传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大社保费的征收力度。四要加大投入,做到财政兜底。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民生工程,财政兜底是最坚强的保障。根据统筹层次,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划拨社保匹配资金、补助资金和兜底资金,确保社会稳定。

 

    2.加强内控管理,确保仓内无“老鼠”。社保基金实行封闭运行,专人专帐专户储存,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必须加强内控管理,切实预防仓内老鼠。一要增强内控意识。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把好用人关,真正把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选拔充实到业务经办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并强化教育培训,把廉洁经办、规范经办当成硬性任务来抓,不断提高经办人员抵御风险能力。二要严密内控组织。科学设置社保经办机构内部和人员岗位,定期分析其合理性和有效性并进行风险评估,逐步形成分工合理、运转协调、互相制衡、运行规范的经办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轮岗,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上滋生腐败的现象。三要严格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对经办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尤其是对业务运行中风险较高的关键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监督标准,同时加大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明确专人实施监督,若有违反,不论何人何事,坚决执行到位,防止制度形同虚设。四要严守内控规程。科学制定参保登记、征缴稽核、基金征收、财务管理、待遇核发、信息审查等工作规程,明确各岗位职能职责,建立既协调统一、方便快捷,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操作经办流程。

 

    3.加强基金监督,确保“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强监督是基金安全的有力保证。一要强化内部监督。要进一步明确社保基金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发挥专业监督优势,加强社保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过程监督。同时,要充分依托信息管理,利用计算机管理软件储存数据功能,将社保基金运行中的有关数据输入储存,全程留痕以备随时监控查验。二要严格专项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机关和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对社保基金的专项监督作用,采取专项报告、专项评议、专项审计、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社保基金的专项监督。三要引入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工会组织、参保单位、参保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社保政策执行和基金管理运行实施全面综合监督,将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予以公开化、明确化、具体化,使社保基金在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