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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型城市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水平创新的建议

2017-04-01 16: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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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和基本单元,是城市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和落脚点,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与保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的地位和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社区已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利益关系的交汇点、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日趋凸显,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已成为构建和谐社区的迫切需要。

 

    为此建议:

 

    一、转变观念,明确职责。建议政府加大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发挥社区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整合功能,使之成为构建创业、宜居、平安、幸福的重要切入点和承载平台,以社会管理的进步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增加投入,保障运行。建议将社区办公经费按比例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政府各部门在工作任务进社区的同时,实行“费随事转”的原则,确保工作经费进社区。

 

    三、加快建设,完善配套。建议建设“五个中心”。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垃圾分捡处理中心。每个社区都要设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既要方便居民办理各类与政府相关的日常事务外,又要具有倾听诉求、下情上达、上情下传的功能。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举行政府部门进社区现场办公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因地制宜设置社区文体活动中心。要优先解决开放型文体活动的用地需求,建设小型多样方便实用的体育锻炼场所,配备健身器材并定期维护。因地制宜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借鉴发达地区的家庭医生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多设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并与地理位置相近的市区两级医院形成快速抢救通道。因地制宜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充实完善为老年人、残障人服务的内容。随着我国 “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养老问题日益严峻。独身子女时代的居家养老是子女不能完全承担的,必须依靠社会和政府的力量。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检处理中心。政府统一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实行垃圾分类处理,防止有害垃圾“干扰”和影响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循环利用。

 

    (武汉市蔡甸区政协委员  姚丹、李宗双、艾翠兰、黄芬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