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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对《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提出修改意见

2014-09-15 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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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法制办于3月15日将《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送审稿)送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征求意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接到征求意见稿后,组织政协委员中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律师顾问组部分律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共提出了七个方面十多条意见和建议,于4月7日反馈给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协常委、长江航运集团党委书记王镭,省政协常委、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金义华,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长江水利委员会设计院处长刘景旺,省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姚永宁,省政协委员、长江水利委员会水电开发总公司财务部主任肖静,省政协律师顾问组律师杨本龙等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