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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湖北省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4-09-15 2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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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日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会议协商讨论,2013年2月25日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主席会议审定)


    2013年是十一届省政协的开局之年,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组织委员会全体委员,紧紧围绕省政协常委会的中心工作,以及我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认真履行职能,为“五个湖北”建设服务。

    一、加强学习,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
    1.认真组织和推动委员会全体委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学习国家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基本国策”意识,提高掌握、应用政策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委员会全体委员和主任会议成员集体学习制度。每年组织两次委员会集体学习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主任会议成员学习活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题学习活动、举办专题讲座。

    二、服务大局,认真完成省政协常委会的工作部署
    4.围绕省政协2013年第二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调研。
    5.围绕省政协2013年第三次常委会会议议题(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富强湖北)开展调研。
    6.围绕省政协常委专题协商会议题(推进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开展专题调研。
    7.组织委员就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开展视察活动。

    三、抓住重点,围绕重大问题建言立论
    8.就相关问题与对口部门开展协商,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协商情况。
    9.就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重点就大气污染、湿地资源、人力资源等相关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10.做好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鄂调研的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11.按照全国政协有关协作项目要求开展相关调研。
    12.就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组织部分委员赴外省区市学习考察。

    四、注重实效,切实加强跟踪督办
    13.积极协助提案承办单位落实委员会提案;对委员提出的部分重点提案开展督办工作,力争取得实效。
    14.对近年来委员会调研、视察所提意见、建议被党委、政府采纳后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问效”工作。
    15.对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有关问题开展民主监督,促进党政决策的贯彻和问题的解决。

    五、丰富委员活动,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16.主任会议成员定期走访委员,年内人平走访一次。
    17.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增进委员间的了解;注重发挥委员作用,进一步提高委员主体意识。
    18.开展一次委员主题活动,丰富委员活动日内容。
    19.积极探索委员会与党派、团体联合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形式。
    20.组织农业界委员开展界别活动。

    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21.制定委员会工作简则和主任会议成员分工制度,保障委员会工作有序开展。
    22.认真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全年每位委员参加一次调研活动、提交一件提案、反映一件社情民意信息,确保委员会参政议政的制度化、经常化;组织和推动委员开展活动,以信息或其他形式反映委员建议。
    23.对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和建言献策的各项工作进行统计,年底予以公布,并作为委员会届末推荐优秀委员的重要依据。
    24.加强组织领导。将委员会工作分解落实到主任会议成员,建立责任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目的,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成果转化。
    25.进一步做好知情知政工作。年初走访对口单位,了解年度工作计划;调研、视察、考察前,邀请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应委员要求,视情提供专项情况通报;逐步建立人口资源环境资料信息库。
    26.密切各方联系。积极争取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密切与兄弟省市区和全省各级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以及省直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上有关专家学者的联系,共同配合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