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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社法委召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立法协商座谈会

2014-09-15 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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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省政协社法委召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立法协商座谈会。



    7月21日下午,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常委、委员和律师顾问组代表,就省政府法制办提交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立法协商。省政协社法委主任尚武出席并主持会议,副主任韦会林、祝新铭、专职副主任姚永宁,省政协常委刘斌斌、张永红、杨少杰,省政协委员王树忠、皮汉萍、陈蓉、潘世炳、李刚,省政协律师顾问组成员刘婷婷、王均国参加座谈会。万汉英、汪少鹏、杨本龙、鲁斌等委员和律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


    与会同志充分肯定了制订出台《条例》的积极意义,认为《条例》的制订赋予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权利,是充分发挥湖北创新优势,探索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重要实践,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对于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加速“中部崛起”战略实施的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紧紧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和引进、优化环境、政策支持等自主创新的关键要素,对征求意见稿从立法宗旨、体系框架、语言规范等方面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同志到会听取了意见建议,表示将认真吸纳大家提出的良策箴言,进一步完善《条例》文稿。社法委办公室同志参加会议。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