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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政协视察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2017-05-23 16: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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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浠水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本县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情况进行视察,并就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政协主席程罡,副主席谢寒、徐菊莲、邱玉林、胡根林,秘书长严国平参加视察。 

 

    据了解,近年来,浠水县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会议精神,通过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分类治理,积极做好宗教界稳定等工作,引导宗教场所开展规范建设活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推进了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清泉镇天求禅寺、县经济开发区白龙宫和散花镇三祖天然禅寺等地,详细了解这些宗教场所的建设、管理和宗教活动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宗教事务管理局、县政协三胞三属民族宗教群团委员会的工作汇报;部分政协委员与县道教协会和佛教协会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视察组希望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基层宗教管理力度,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压实管理责任,特别是要落实乡(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明确有专人负责;要通过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政策水平;要完善协作机制,宗教事务部门要主动作为,并与有关单位形成合力;宗教团体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带头贯彻党和国家政策、带头做好宗教教义的新阐释、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带头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汇聚起宗教正能量,为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浠水县政协  刘卫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