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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业绩赢赞誉  以服务树典范——记远安县政协委员陈维林

2014-09-21 11: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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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庄严的仲裁庭到大山深处的矿区,凡是形成了劳动关系、发生了劳动争议的地方,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位拄着拐杖但意志坚定的残疾人的身影。他就是远安县政协委员、县社会和劳动保障局主任科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调解仲裁管理股股长陈维林。


    陈维林1986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县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调解仲裁管理股股长、茅坪场镇党委组织委员。1997年7月,正处于干事创业黄金年龄段的他,却由于一场因公交通事故,不幸失去左腿。考虑其实际困难,组织部门将其安排到县劳动局担任一名并非实职的副主任科员,休息养病。然而,他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手不足,便主动申请回到仲裁股做了一名普通仲裁员,这一干就是17年。


业务精湛  全省同行心中的仲裁能手


    在调任乡镇组织委员之前,陈维林本已从事过多年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重返仲裁岗位,他没有自恃曾经有过的经验,而是深感随着有关法规的不断修改和完善,社会变革的不断深化,人们依法保护合法权益意识的日益增强。因此,工作之余,陈维林同志便一头扎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中。几年下来,由他经手的诉讼案件获胜的越来越多,仲裁当事人对他的信任度也愈来愈高。


    近五年来,由陈维林审理的案件已多达580余件,95%以上的案件申诉人没有向法院起诉,而上诉案件中99%都维持原裁定。如此之高的仲裁准确率,使陈维林同志成为了全市乃至中南六省都有名的劳动争议仲裁业务能手。


    陈维林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对实践的总结,在理论上也有一定的建树,他参与编写的《宜昌市劳动争议案件标准化审理提纲》被省人社厅在全省推行实施后,效果显著。陈维林仲裁案例已被作为典型案例,编为大学法学课程,为推动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程序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秉公执法  劳动争议双方的公平裁判员


    远安县作为湖北矿山资源大县,劳动争议事件层出不穷,若不能及时疏导、调解,极易酿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在此情况下,陈维林及其仲裁庭的同事们改变了过去“坐庭等案,不诉不理”的办案思想,提前实施仲裁介入,并努力做到受理个案、预防相关,审理个案、教育群体,裁决个案、警示一片,在探索中总结出三种介入方式。


    解释性介入。某集团改制后不到一年,由于个别人煽动,许多职工认为当时县里没有将政策完全落实到位,导致300多人围攻企业相关人员,陈维林及仲裁庭的其他同事提前介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及企业,向职工宣传企业改制以及劳动补偿的相关政策,同时将主要条款复印后发给职工,还从劳动争议仲裁的角度进行解释,从而使矛盾得到成功化解。


    调解性介入。去年,申诉人陶某在被诉人—远安县某煤炭有限公司井下采煤时受伤,后经一年多的治疗,虽保住生命,却半身瘫痪。出院后因工伤待遇诉至劳动仲裁,陈维林收到争议案件后,及时汇报给分管领导,得知申诉人目前在生活、治疗费用紧张的情况下,启动先予支付程序,及时保障了申诉人的生活和治疗,并亲自多次到煤炭公司与矿主协商沟通,终于使申诉双方握手言和,矿方表示心服口服,而得知自己半身瘫痪消息后都没有落泪的的坚实农民,却在案件调解庭当场泪流满面。


    创新保护性介入。前年在远安县劳动争议处理仲裁庭里,因患职业病的申诉人刘某与被诉人远安县某煤业有限公司准时到庭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在体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陈维林在请示了相关领导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创新:在征得申诉双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县人社局牵头请来了部分远安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听审,全过程参与和监督此次开庭,既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仲裁庭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庭后,被诉人很快对申诉人的待遇给予了实际支付,此次案件的公正审理对以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也起了积极作用。


法外有情  企业和职工的贴心人


    “心系于民,以人为本”,始终是陈维林的行事准则,正如陈维林所说:“透过白纸看裁定,道是无情却有情”。


    系上一只假肢,虽能独立步行却不能超过100米,工作一天下来残肢被假肢磨的红肿破皮,夜深人静时更是疼痛难忍。即使带着钻心的疼痛,陈维林的足迹却印遍了远安县所有企业和不计其数的职工家庭。为了督办一件工伤补偿案,陈维林硬是戴着假肢走了近一公里的山路,走走歇歇,实在不行了就躺在地上歇会儿。矿主听说后,急忙跑来将他背进了矿区。正是陈维林的这种精神震撼了矿主,随即兑现了裁定。


    主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某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井下伤亡事故,死者亲属无理取闹,堵住井口不让工人下井作业,声称不要补偿要活人。接到企业电话后,陈维林立即赶到远在50公里外的矿区,帮助做死者亲属的思想工作,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直到深夜两点多钟才做通死者亲属的工作,企业才恢复了正常的生产。


    主动为仲裁申请人排忧解难。许多仲裁申请人都是在生活万般无奈、政策又得不到及时落实时才到劳动仲裁机关的,往往出门时身无分文,陈维林便成了他们当然的保护神和接济人。据不完全统计,在不到六年时间里,由他主动帮助安排吃住、治病的人数已达近百人。春节临近时的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晓坪一煤矿职工找到陈维林,因其在工作时右手被锯,要求企业及时解决生活费和医药费,陈维林不仅安排他吃住,还主动安排他到医院治伤,临走时又给了100元钱。以至于这名工人至今见到陈维林仍叫他恩人。


    经得住暴力威胁与金钱诱惑。晃着刀子和拳头要求仲裁人偏袒他的利益,拿着票子和礼物要求仲裁人照顾他的利益,这样的事在陈维林看来已经司空见惯。但陈维林却能做到暴力面前不妥协,利诱面前不动心。外县一民工有一次对争议处理不服,拿着刀子扬言要杀陈维林的亲人,陈维林告诉他,改变裁定不可能,但我有义务给你解释清楚。正是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该职工才心服口服,还心存感激,坚持要请他吃饭,不吃饭又提出要送钱,都被陈维林婉言谢绝了。


    转眼间17年过去了。对于陈维林来说,这是极不平凡的17年。他先后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宜昌市首届“十佳公务员”、宜昌市残疾人先进工作者、远安县十大杰出青年。远安县委组织部根据其先进事迹拍摄的党员电教片《永不残缺的人生》,被省委组织部作为《湖北党员电教教材》使用,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向他学习。


(远安县政协  郝明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