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2014-09-16 23:15:06
机关研究室,各处(室),活动中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1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鄂管发〔2011〕51号)精神,围绕“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主题,积极开展省政协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活动时间为2011年6月11日至17日。
二、 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低碳体验活动。一是在醒目位置和相关场所张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画;二是倡导机关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14日为“低碳体验日”,机关除信息处网络机房、机关安全监控、消防系统等特殊场所外,将有时间选择的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和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的照明一天,提倡3层楼以下办公人员不乘电梯;
2、开展“抵制过渡包装,引领绿色消费”的专项活动。向机关干部职工印发倡议书,号召大家从日常生活做 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及洗漱用品。
3、开展节能行动参与活动。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升油、一元钱的积极参与活动,使大家养成人走灯灭、水关、不乱丢废旧电池的良好习惯,为节能工作作贡献。
三、 活动要求
开展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是省政府统一安排的一项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要做的工作,请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支持、理解配合行政处所开展的各项节能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用自己的模范行为推进省政协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节能宣传周结束后,各处室将开展节能活动情况及建议,请于6月22日前送行政处702房间,电话8723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