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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政协出台《信息宣传管理办法》

2017-05-09 17: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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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拓宽信息宣传来源渠道,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最近,随州市政协制定出台《市政协信息宣传管理办法》,就信息宣传工作的内容、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息宣传报送任务和要求、考评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随州市政协的信息宣传工作主要包括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宣传信息两个方面。其中,工作宣传信息又包括工作动态、调研报告、经验总结、理论研讨、委员事迹等各类文稿。政协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阵地有《各界反映》、《意见与建议》、随州政协网站等。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市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各科室,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县市区政协。

 

    《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信息报送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单位报送的信息由责任领导审核把关,坚持信息真实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原则。各责任单位每月需向市政协办公室报送一定数量的工作宣传信息和社情民意信息。

 

    《管理办法》规定,对信息宣传工作实行积分和采用达标制度及考评制度。按照国家级刊物、省级刊物、市级刊物、网络媒体四个层次,突出政协内部刊物的分值比重,将被采用的信息折算成相应的分值。各责任单位每年必须发表一定数量(分值)的信息,完成达标任务。对责任单位上报的信息、采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按积分进行考评,设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对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为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管理办法》明确了市政协信息宣传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具体工作人员。成立市政协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机关的副主席任组长,市政协秘书长和分管研究室、综合科、调研信息科的两名副秘书长为副组长。

 

    (随州市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