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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6-02-01 09: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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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0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运用提案方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截至2016年1月29日11时,大会共收到提案749件,绝大多数提案通过省政协提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依照《湖北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立案676件,立案率90.3%。按提案主体分,委员提案489件,占72.3%;集体提案187件,占27.7%。按提案内容分,经济建设类192件,占28.4%;政治建设类56件,占8.3%;文化建设类127件,占18.8%;社会建设类131件,占19.4%;生态文明建设类170件,占25.1%。对73件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有的作为委员来信或社情民意信息转送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参考,有的建议提案者完善内容后重新提交,有的在征求提案者意见后作撤案处理。


    总体看,立案提案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所提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提案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坚持问题导向,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新进展、新成果,充分体现了提案者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


    大会闭幕后,对已审查立案的提案,将按有关规定交承办单位办理。对本次会议提交提案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