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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2019-02-11 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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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

 

王立山


    我代表中共湖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奋斗、担当作为,严格执纪、公正执法,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书写了可圈可点的历史一页。

 

    ——队伍思想武装不断加强。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集体学习、学院培训、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

 

    ——服务保障发展成效明显。积极参与和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通过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大数据监督检查等,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和扶贫资金安全,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通过查处损害生态环境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731个,问责处理党员干部15207人;因损害生态环境问责1929人。可以说,在脱贫乡亲的笑容里,在不断向好的蓝天、碧水、净土里,都凝聚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心血和汗水。通过查处李红云、蒋远华等案件,清除国企巨蠹,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省纪委监委出台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全省依法留置866人,比十八大期间年均“两规”人数增加125.5%。省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六个一体化”机制改革得到中央纪委肯定,派驻监督进一步加强。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乡镇(街道)监察室普遍建立。

 

    ——八项规定精神正在化风成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打折扣,寸步不让,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52个,处理4882人,省纪委监委通报33起典型案例。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省立案28125件,同比上升8.9%,其中厅局级干部101件、县处级干部1367件、乡科级干部4296件。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处了贺盛有、刘安民、李红云、李忠、汪治怀、王晨、孙光骏、周滨、谢宗孝、彭巧娣、王含冰、蒋远华等28起重大案件。全省有106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自首;追回外逃人员31人,其中“红通”人员5名,追回境外赃款1.5亿元。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格案件审理,确保办案质量。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组织开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拍摄《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创作《在路上》《铁血忠魂》《闯王之殇》《铁纪》等文艺作品,拍摄微电影、微视频进行展播,组织“大篷车”“文艺轻骑兵”下乡演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取得良好教育效果。

 

    ——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效显著。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68517件次。省纪委监委向下交办要查报结果信访件3839件,已查实或部分查实188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85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43件,已处理602人。

 

    ——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完成十一届省委两轮常规巡视和5个专项检查,发现面上问题1917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612件,并组织12个督导组下沉督促整改,强化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根据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人员3791人。我省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省纪委监委先后出台“鄂纪干监25条”和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已构建起“五责分明”“五管一体”“五措并举”“五合联督”的大监督格局。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防“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20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0人,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成绩来之不易,靠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光辉指引,靠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靠的是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靠的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智慧。谨此,我代表省纪委监委,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看到问题和差距。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同全国一样,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仍然不强,不想腐的自觉尚未形成;有的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尚未彻底改变,不能腐的堤坝尚未筑牢;有的地方、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有的案件触目惊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效不明显,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问题仍然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黑恶问题依然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纪检监察工作自身也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不强,践行“两个维护”没有提升到高度自觉的层面;把握纪法关系不够精准,法法衔接还不够顺畅;有的派驻机构监督乏力,“探头”和“啄木鸟”作用发挥不充分;高校、国企纪检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不会办案、不善办案的问题比较突出;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亟待研究解决。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责任重大。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湖北坚决贯彻落实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取得更大成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中攻克难题、破解矛盾的“金钥匙”,是确保纪检监察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力量源泉。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学思践悟,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特别是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懂弄通做实的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要成为学懂弄通做实的模范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专题研学、培训教学、晋升考学、日常自学。充分发挥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和“楚天纪检监察大讲堂”等阵地作用,组织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开展轮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武装。

 

    二、要在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上取得更大成果

 

    “两个维护”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职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特别是对“七个有之”“两面派”“两面人”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查处。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协助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两个维护”真正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三、要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取得更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拿出铁腕反腐的决心、力度、韧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今年开始,全省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年行动,坚决果断亮剑,务必大见成效。

 

    整治不能唱“独角戏”,而要打好总体战。各级纪委监委要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担负起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政治责任,并加强监督,从严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四、要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取得更大成果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必须积极稳妥、全力推进。

 

    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改革。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审查调查时既要查清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也要查清违纪问题。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完善学习教育、履职监督、考核评价、干部交流等制度,提高派驻监督效能。深化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本级机构改革同步到位,并赋予监察职责,明确监察权限和程序。

 

    深化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对在鄂中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相应保障机制。探索向省管金融企业、部分省属国企派驻纪检监察组。推进监察职能向省属国企延伸,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完善省管金融企业、省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提名考察、履职考核、交流任职等制度。

 

    分类推进公办高校纪检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对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纪律审查、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办高校纪检工作机制。


    深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对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的统筹指导,实行市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县级合一(统称纪检监察室),并规范职责职能和运行机制,构建严密、规范、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五、要在服务保障发展上取得更大成果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服务和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社会等7个领域重大风险,强化日常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督促全面彻底整改中央巡视反馈的问题。重点查处贪污、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治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继续保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强大力度,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及合法财产权益。严肃查处涉企管理服务不作为、乱作为尤其是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加大查处国企腐败问题力度。重点查处贪污、贿赂、挪用以及搞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清除国企“蠹虫”。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督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国企健康发展。

 

    切实保护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细化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党员干部奋发作为的良好氛围。

 

    六、要在正风反腐上取得更大成果

 

    八项规定精神正在化风成俗,但对各种不正之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的可能性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死守、深挖细查,并且越往后处理越严。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收送名贵特产或特殊资源类礼品的,坚决严肃处理。

 

    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可低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所谓“告一段落”“船到码头车到站”“毕其功于一役”“疲劳厌战”等错误想法和情绪,都统统休矣。总书记的这些话斩钉截铁,表明了坚如磐石的反腐决心、信心和态度。我们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方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反之,对于贪官污吏不查处,就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失职渎职,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凡是压案不查、查小放大、跑风漏气的,都要首先从严惩处。

 

    要坚持在有力消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上下功夫。对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从快从严查处,尤其是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且在重要岗位的要重点查处。对虽已退休但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也要坚决查处,打消退休就进“保险箱”的想法,形成持久震慑。

 

    要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紧追不放,不缉捕归案决不收兵。坚持追逃与追赃并重,既为国家挽回损失,又切断外逃人员的经济来源。加强追逃与防逃统筹,堵塞外逃漏洞。

 

    七、要在加强日常监督上取得更大成果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重办案轻监督的想法和做法,都是片面和错误的,必须防止和克服。

 

    加强监督,必须做到全覆盖。要对监督对象全覆盖,不能存在不受监督的特殊对象,纪律法律面前没有特权和例外;要对各层次全覆盖,不能只对下、不对上,不能对一般干部严而对领导干部松;要对各时段全覆盖,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既抓八小时以内,又抓八小时以外;要对各部门各单位全覆盖,不能出现盲区、空白、死角和薄弱地带。

 

    加强监督,必须用好“四种形态”。既要拔烂树,又要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既要体现严查、严管、严教,又要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大爱无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苗头,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成为绝大多数。不能看到小错而不管,等到严重违纪违法了才去查处。查处只是手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违纪违法、永葆先进性纯洁性才是根本目的所在。

 

    加强监督,必须突出重点。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的,紧盯“关键少数”。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管好大多数。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出台关于纪委加强对地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意见。加强领导与接受监督不矛盾,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尤其是书记,应带头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习惯在监督下加强领导工作。纪委既要加强监督,又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这同样不矛盾。有了监督,才可以不犯或少犯错误。监督是好事,应该欢迎才对。这里还要强调,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是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是监督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务必把监督落到实处。

 

    八、要在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上取得更大成果

 

    巡视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市(州)、县(市、区)党委要重视并善于用好巡察利剑。

 

    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不动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持续”和“六围绕一加强”重要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适时部署省级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机动巡视。

 

    建立和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各市州要继续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工作,以打破熟人社会的藩篱。

 

    用更大力度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全面彻底整改。发现问题不整改、不解决,比发现不了问题更恶劣,就是对人民不负责、对党不忠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督促整改责任。对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九、要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取得更大成果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既关注打“老虎”,更关心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否得到应有惩治。

 

    要坚持群众反映的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处什么问题。聚焦扶贫、环保、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养老、低保等民生领域,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要以豁出去的果敢精神和行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斗争,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多少人,都要一查到底,一网打尽,斩草除根,切实为人民群众打出朗朗乾坤。

 

    信访举报工作是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桥梁,也是民声民意的晴雨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保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而不能当“二传手”,只转不办。这既体现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也是作风好坏的反映。信访件中恶意造谣诽谤的是极少数,大多数是有可信度、可查性的。各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督办,班子成员都要定期接访、主动下访、督促办访。对于造谣诽谤、诬告陷害的,则要坚决惩治,并为干部澄清正名。

 

    十、要在提高执纪执法办案质效上取得更大成果

 

    执纪执法办案是纪检监察工作最关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事关“生杀予夺”,事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事关党的威信,容不得任何差错,必须始终确保高质量、好效果。

 

    要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具体标准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行为文明、效果良好。办案是“精细活”,绝不能马虎、轻率、疏漏。要强化质量意识,加强案件审核把关,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各方面检验。

 

    要始终把“五项原则”贯穿于执纪执法办案全过程。要依纪依法。这是办案的基本遵循和尺度,也是办案取得良好质效的基本保证。既要严格遵守实体法、又要严格遵守程序法,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程序优先。要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办案、公正待人,对任何人、任何事,不先入为主,不感情用事,不挟嫌报复,不以案谋私。既不放纵违纪违法者,更不冤枉一个好同志好党员好干部。要证据至上。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严禁违规取证,严禁刑讯逼供,严禁诱供指供。要文明谦抑。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活动、每一项措施,无论是调查取证还是谈话讯问,无论是面对留置对象还是相关涉案人员,都要文明对待、谦抑对待,绝不能把审查调查对象当成犯罪嫌疑人,绝不能对证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口大气粗、盛气凌人。要服务大局。把执纪执法办案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考虑,不能片面地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增强服务保障发展意识,不能对企业家和科技人才轻率采取留置措施,不能随意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财物、账号、账册,不能因举措方法失当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负面影响。

 

    要牢牢守好执纪执法办案的底板、底线。决不能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案,决不能出现冤假错案,决不能出现有重大瑕疵的“夹生案”,决不能出现刑讯逼供等违纪违法“丑闻”案。以上“四案”,就是纪检监察工作面对的四只“灰犀牛”,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绝不能掉以轻心。

 

    要加快提升执纪执法办案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在机构、编制不可能增加的情况下,必须向信息化、科技化要执行力、战斗力和高质量、高效率。要按照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推进会部署,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完成相关项目建设和应用。

 

    十一、要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更大成果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是彼此割裂的三个阶段,而是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的有机整体。必须打通三者内在联系,坚持惩和治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惩中有治、治中有惩,惩治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实现标本兼治。

 

    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继续开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十进十建”,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方法,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反面典型、编印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宣布处分决定等多种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为镜鉴。

 

    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加强管理监督,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十二、要在建设高素质铁军队伍上取得更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又提出要建设铁军队伍。铁是过硬的代名词。过硬不在一时一事,必须是全面过硬、始终过硬;也不是部分人过硬,整个队伍都要过硬,以无愧铁军队伍的称号。

 

    政治要过硬。对党绝对忠诚,为党和人民的利益敢于斗争、甘于奉献一切。首要的是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特别要有斗争精神,不管风云如何变幻,都始终站在斗争第一线,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的人和事作毫不妥协的斗争。要当党的卫士、战士,而不能当爱惜羽毛的“绅士”。

 

    业务要过硬。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讲的本领高强。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又红又专,尤其在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下,更要做到德才兼备、文武兼备、攻防兼备、智勇兼备,真正成为执纪执法的专家能手。今年省纪委监委将依托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等阵地,加强干部轮训,并向县、乡、高校、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倾斜。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都要制订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

 

    作风要过硬。求真务实,担当作为,艰苦奋斗,不骄不躁。既要坚决查纠“四风”,更要带头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模范,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模范。

 

    纪律要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是党的纪律部队,必须纪律严明、严肃、严格,切实用铁的纪律淬炼队伍。要带头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完善、落实大监督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坚持刀刃向内、不“护犊子”,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零容忍”,从严从重惩处。要靠严格的纪律来清理门户,清除害群之马。谁砸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牌子,就坚决砸谁的饭碗。

 

    廉洁要过硬。清正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底线、本色。自己是监督别人的,更要防止被腐蚀、被“围猎”。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天生具有免疫力,自我要求不严,就会跌入违纪违法深渊。省纪委监委机关近年来查处的沈小东等人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以及最近被留置的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保平等,都是前车之鉴。

 

    学习要过硬。学习是提升能力素质的不二法门,应当成为我们的工作、生活方式和毕生追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负有多重角色、承担多重责任、接受多重监督,任务日益繁重,标准要求越来越严、越来越高,没有过硬素质本领,是打不了硬仗的。目前我们的素质能力与斗争任务要求还是不相适应的,本领恐慌问题非常突出。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要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党章党规党纪,学宪法法律法规,学哲学、经济、文化、历史,学现代科技知识。知识越多越好。知识就是力量。

 

    各级纪委监委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自觉做“六个过硬”的表率。我作为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更要率先垂范,自觉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始终如一。我真诚欢迎全省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我加强监督、严格监督!我也在此声明:凡是以我的亲属、亲戚、同学、老乡等名义,打着我的旗号插手工程、项目、人事、案件等的,都是假的,都要反对、制止和戳穿。

 

    既要对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又要强化激励关怀。要建立健全横向交流、上下交流、内外交流制度,打通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干部成长通道,遴选基层优秀干部充实到上级纪委监委机关。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搞论资排辈、不搞求全责备,畅通年轻干部成长路径。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建立重大立功及时奖励制度。做好因公牺牲以及困难家庭关爱帮扶工作,传递组织关怀和温暖。旗帜鲜明地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这里还要特别向在座的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表达真诚的敬意和谢意,同时也提两条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队伍完全可以说是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队伍,是一支由优秀干部汇集起来的队伍。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将他们放在干部选用的“大盘子”中,统筹考虑选拔任用工作,让更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脱颖而出,在更广阔舞台上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二是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科技化建设。省纪委监委已作出整体设计和统一部署,其中一些项目要分级负责、分级建设,需要加大投入,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继续予以大力支持。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拼出来的。让我们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坚定的意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发作为、开拓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