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爱 国 委员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曾在全国农田水利建设会议上指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没有农村水利设施的完善,就没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的富裕和农村的稳定,就谈不上全社会的全面进步。由此可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但现实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我省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远远跟不上农业发展的需要,甚至制约着农业的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取消“两工”政策组织劳力难。过去由于“两工”政策,每年冬季县、乡、村可组织劳力对“病库”、“病堤”、“病渠”进行加固维修,并安排固定队伍常年进行看护,防汛抗旱、渠道清淤也可通过集中劳力突击完成土建工程任务,使重大险情和淤塞问题能及时得到排除。而现在因为取消了“两工”政策,无法继续沿用此类办法,群众也无法得到有效组织,基层普遍感到束手无策。
2、税改规范资金投入难。近年来,农村取消了各种税费,这无疑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在一定程度上对兴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了难度。现在国家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确保规定内的人员工资和工作正常运转,乡镇、村在普遍负债的情况下,无法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由于“一事一议”政策落实阻力大,也无法集资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3、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管理难。大多数泵站涵闸、电器设备都建于上个世纪70年代,早已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加上资金困难、年久失修,许多泵站设备或处于带病运行状态,或处于瘫痪状态。更新设备势在必行,势在急需。大江民堤、内河堤、渠道险段处数量多,需要的土、石方量过大,组织机械作业投入费用昂贵,仅靠地方财力能力有限。
二、建议
1、要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税费改革,是党和国家出于农村稳定和长治久安所作出的重大决策,而这一政策的实行,不应削弱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反应更加强化。要坚决纠正因取消农业各种税费,而忽视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错误倾向,各级政府要始终把“三农”问题摆在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回避,要多调查、多分析、多研究,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2、建议取消水费征收。目前,对农民据实征收水费阻力相当大,水费征收涉及到千家万户,而且因区域位置差异、进水面积差异以及监控量化技术手段落后等因素,造成大部分村、组农户受水情况各异,不加区别的统一征收水费没有道理;完全由受水农户全部承担水费任务,他们也负担不起,而且由于平时年份和干旱年份用水需求的调配不合理,农户对收取水费抵触情绪严重;另外,收费成本过大,有些得不偿失。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建议从四个方面解决水费来源:一是对过去由农民出资、出劳修建的水库,省政府通过调控的办法,由水源发电利用单位即获利单位拿出一部分;二是省政府适当增加转移支付专项补贴;三是地方财政拿出一部分;四是深化水利用人体制改革。
3、增加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对江堤、民堤、内河堤、渠道、泵站等每年应拨出专项资金,予以维修和建设,对一些尾水地区,应采取扶持措施,帮助他们搞好大塘、大堰建设,确保农民旱涝保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浠水县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