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
最近,我以小额担保贷款为题在湖北辖内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认为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了跨越性进步,但也面临激励机制不健全、贷款有效需求相对不足的问题,相对全省就业再就业需求而言,该项工作的发展空间仍然巨大。
一、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
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着力从评估引导、政策宣传、金融创新等方面入手,积极推动全省金融部门加大对就业再就业群体的金融支持。如我分行先后在咸宁、武汉、荆州等地举办了“《湖北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宣传启动仪式”、“武汉地区小额贷款促进会”、“荆州百姓创家业”等一系列大型活动,专门建立了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专项评估机制,分县市、分机构对贷款发放进度进行监测评估,召开了工、农、中、建等四家省分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专题座谈会,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08年末,我省小额担保贷款余额达到5.58亿元,同比增加3.83亿元,增长218.7%,其中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余额4.75亿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余额0.83亿元。根据人总行的统计,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全国的位次已由2007年的第22位,跃居至2008年的第5位。
总体来看,我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如下特点:
1、贷款增速创历史新高。2008年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779笔、金额5.11亿元,贷款金额分别是2004-2007年度发放的10.7倍、7.41倍、6.78倍和3.22倍;今年1-2月就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833万元,分别是2007、2008年同期发放额的2.76倍和1.9倍,贷款增速进一步加快。
2、贷款申请满足率保持了较高水平。据统计,2008年,全省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并报送到金融机构的小额贷款,无论是申请笔数满足率还是申贷金额满足率均达到95%以上,其中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申请269笔、金额0.78亿元,全部审批通过,贷款申请满足率100%。
3、武汉、宜昌在政策创新方面走在全省前面。据监测,截至2008年末,贷款余额过亿的为武汉市和宜昌市,业务发展位居全省前列,这得益于两市在政策规定上力求创新和突破。如武汉市于2007年6月率先在全省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分别将个人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限额提高到5万元和300万元;扩大了微利项目范围,并对信用好的贷款对象免除反担保;率先在全省开办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成绩显著;宜昌市在2007年初率先在全省试行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试点;不断丰富小额贷款反担保形式,推出“国家公职人员信用反担保”模式,倡导党员干部自愿为就业再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
二、几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虽然我省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效明显,但相比就业再就业群体旺盛的贷款需求,差距依然很大。特别是与江西、河南等先进省份相比较,差距更大。截至2008年末,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余额27.9亿元,河南省也有13.9亿元,分别是我省的5倍和2.49倍。经过对比分析,我省小额贷款工作还存在着以下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1、激励机制不健全,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的积极性。小额担保贷款是政策性较强的业务,街道、社区等面临着人员少、经费紧张、工作量大的问题,财政担保部门面临着财政资金安全增效的实际,经办银行面临着额度小、业务成本高、收益低、结息手续繁琐等困难,这些客观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相关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员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积极性。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工作滞后,制约了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享受小额贷款优惠政策。据了解,目前我省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它们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0%,但没有获得《认定证明》,使得这些小企业未能享受到小额贷款贴息政策。金融机构对这些企业的贷款没能纳入到小额贷款统计科目中,也未能享受到手续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3、贷款有效需求相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我省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并报送到金融机构的贷款对象不多,因此尽管我省的个人小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满足率高,但贷款总量仍然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进一步推进我省小额贷款工作的建议
1、将小额贷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目标中,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督办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由劳动保障、财政、人民银行、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等共同组成的湖北省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确立各市州担保基金数量、小额担保贷款额年度工作目标。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每月进行情况通报,主要内容包括各地市担保基金规模、贷款放大倍数、贷款发放进度、收回额度等情况。每年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滞后的县市,适当采取制约措施,加大督办力度。
2、以推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我省小额贷款工作。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在利率等方面要比普通中小企业贷款更优惠,但是对于这项政策我省还没有用足用活。从全国来看,小额贷款工作推进较好的省份,小企业贷款占比都较高,如江西省2008年末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4.9亿元,而我省申报到银行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小企业很少。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加快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资格认定,同时建议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从200万元扩大到300万元,充分发挥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促进就业的带动作用。
3、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反担保条件,增加贷款有效需求。建议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对小额贷款的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的资格审核认定、创业项目评审、贷款推荐力度,提高有效需求;财政担保部门在重视担保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具有的公共品性质作用,降低或取消反担保条件,为众多有创业需求的就业再就业人员获得小额贷款提供便利。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正向激励机制,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2008年8月,人总行、财政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明确规定要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奖补机制,由财政部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对小额担保贷款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进行经费补助。我省在《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0号)中也明确了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安排奖补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0.5%),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突出的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和信用社区给于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我分行、省财政厅和劳动保障厅在联合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武银\[2009\]9号)中再次强调了这一政策,并规定由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具体奖励办法。但是,截至目前,具体奖励办法和操作细则还未出台;且相比小额担保贷款业务高昂的工作成本,此项激励措施还远不能起到应有的激励效果。因此建议我省财政部门能增加专项奖励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尽快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建立有效的奖补机制,这对我省小额贷款的进一步发展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