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委员 >委员建言 >议政建言

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2014-09-15 00:55:33  
字体大小:【


湖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是提高应对金融危机能力,改善工业结构,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2009年2月底至4月初,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在陈春林副主席的带领下,就“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专题,在听取省发改委、经委、科技厅、工商银行等单位情况介绍的基础上,赴十堰市及郧县、茅箭区,襄樊市及老河口市开展调研,并实地考察了金龙水泥、神河集团、中航精机、佳通轮胎等企业,同时,还委托武汉市政协相关专委会就此专题进行了协助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技术改造工作紧紧围绕结构调整这一主线,积极主动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坚持以“质量、品种、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优化产业结构与地区布局,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1、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企业技改成效明显。根据国家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精心确定每年技术改造的重点,编制和发布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导向计划,积极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方向,从2004年到2008年,每年安排财政贴息资金2000万元,支持了一批重点技改项目。“十一五”前三年,全省技改投入保持了强劲增势,三年累计完成投资2344亿元,年均增长20.2%,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8%,拉动5.75个百分点;对全省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为20.6%,拉动18.83个百分点。2008年,全省技改完成投资911.4亿元,同比增长15.2%,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湖北宜化“季戊四醇钙法新工艺”、武钢“取向硅钢片”、大冶特钢“新经济型非调质钢工艺研发”等重大新产品开发及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武钢取向硅钢技术获得200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截止2008年,全省共完成12622个新产品开发,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300余项,拥有中国名牌51个、中国驰名商标21个。

    2、技术装备水平得到提高,企业竞争能力逐步增强。通过实施技术改造,一批企业实现了装备现代化,规模迅速扩张,竞争力明显提高,成为行业中的龙头。如襄樊中航精机公司投入1.5亿元资金,引进吸收了德国最先进的无间隙调角器技术,扩大了产品品种,优化了产品结构,建立了国内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精冲基地和调角器生产基地,产品替代了进口,并实现了由进口向出口的转变。郧县金龙水泥公司抓住国家实施“村村通”工程和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利时机,仅用了9个月时间,建成了年产100万吨的干法水泥生产线,成为鄂西北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

    3、通过建立企业服务平台,技术服务体系有所健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把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作为重点,努力构筑产学研合作平台、银企合作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为了发挥我省的科研优势,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起点,从2005年起,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中科院武汉分院连续四年承办了“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四届洽谈会共推出院校(所)科技成果近8000项,企业技术需求(难题)2500多项,签约技术合作项目1100多项,总投资163亿元;我省连续四年召开了中小企业银企合作促进会议,加强银企合作,据统计,各家银行累计向全省重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放贷款300多亿元;我省已经建立国家级孵化器14家,省级孵化器18家,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6家,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1家,有力地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去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历史性地突破了千亿元大关,达到1105亿元,同比增长24%,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8.8%。

    4、把技改寓于节能减排,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全省各地将节能减排与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推进新型工业化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到2008年底,全省实际关闭小水泥45家,淘汰落后产能632万吨;关闭小钢铁、小炼钢63家,淘汰落后产能308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33台,共计88.55万千瓦,可减少煤耗59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34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过75%。十堰市把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技改投资重点,相继关闭了严重影响丹江口库区水质的黄姜生产加工企业63家,小造纸3家,小钢铁2家,淘汰落后产能水泥企业5家,同时,该市引进了37项世界高新技术制造与信息技术,对电解铝、皂素、汽车铸造等25个骨干老工业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更新生产线43条。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对技改工作存在观念偏差,认识不到位。有些部门对于企业技改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企业通过改制已转为民营或股份制企业,技改工作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政府没有必须去管,没有建立技改投入的激励机制。金融部门的同志认为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产品竞争力弱,市场风险大,为中小企业技改进行融资要严格加以控制。一些国有企业通过改制,由经营者收购转为民营之后,很少或没有进行制度创新,缺乏长期发展规划,企业仍停留在作坊式的经营方式和家族式的管理状态,有的企业家“小富即安”、“知足常乐”思想较为严重,对企业技改工作积极性不高。

    2、财政对技改投入不足,融资门槛高。“十五”以来,湖北技改工作保持了平稳增长,但与发达省份以及周边省份相比存在着明显差距。据省经委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2007年部分省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来看,湖北与山东、江苏、湖南、四川、安徽等五个省相比,技改投资规模倒数第一,技改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倒数第一。究其原因,一是财政投入偏少。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省(市)经委掌握省级财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共64.6亿元(2007年统计),平均约为1.85亿元,其中辽宁7亿元、广东6亿元、重庆3亿元、云南2亿元、四川1.8亿元、安徽1.9亿元、山东1.5亿元、广西1.8亿元、山西省1.2亿元、湖南1亿元,而我省省级财政支持企业技改的专项资金为0.5亿元,且分散在省发改委(安排0.3亿元)和省经委(安排0.2亿元),技改专项在全国倒数第一,这与湖北经济规模极不相称。二是企业技改贷款规模逐年减少,中小企业技改融资难。近三年来,省工商银行对于技术改造的贷款投入为118.56亿元,其中2006年50.35亿元,2007年35.24亿元,2008年32.97亿元,技改贷款呈逐年下降趋势。造成技改贷款下降的直接原因在于目前省级工商银行无技改贷款审批权,所有的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必须上报到总行审批,增加了企业技改贷款的难度。企业普遍反映,技改融资手段非常单一,只有厂房和土地才能作抵押,其他如设备、产品、信用等都不能作贷款担保,而且贷款手续繁琐、周期长。2006—2008年襄樊市技改投资来源中,81.2%靠企业自筹解决,主要包括企业流动资金、自有资金和民间融资,很难得到金融部门对技改项目的长期信贷支持。

    3、技改政策环境有待改善,管理体制不畅。一是技改政策趋紧。当前,国家严格控制新征建设用地,土地出让费用也大幅提高,部分企业项目落地困难,加上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效益下降,企业投资的信心和动力不足;同时,土地、环评等项目前置手续复杂、办理周期长,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技改工作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在项目管理体制上存在着职能交叉问题,投资管理职能包括工业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在发改委,而项目的后期管理、服务则由经委负责,往往容易造成项目收集、统计、信息等方面脱节,企业负担增加,不利于项目跟踪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另一方面,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偏低。据反映,由省财政每年安排的贴息资金2000万大多平均分配到每个县市,而不少企业并没有把专项资金用于贷款的配套贴息,而是直接当作流动资金。

    4、企业技术和人才匮乏,发展后劲不足。企业技改缺乏动力和资金投入,更缺乏一支稳定的研究队伍,导致不少企业及科研人员只愿意进行模仿性研究,而不愿意从事前瞻性、原创性新研究,创新性研发不够,企业发明专利较少。同时,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系不紧密。目前高校在职称评定、学术成果的认定更多地是与学术论文的数量和层次挂钩,而与企业生产实际和自主创新方面结合的关联度不大,这是导致高校及科研院所对企业技改和自主创新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技术人才少而不稳,培养难留住更难。一般企业没有足够实力招聘到高中档人才,有潜质的大学生经过3~5年的历练后,不少跳槽走人。造成企业人才不足的原因既有待遇问题,也与人才本身发展定位落差较大有关。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的对策建议
    保增长就要保企业,保企业必须抓技改,要将技术改造工作作为我省新时期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和促进产业振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1、切实转变观念,提高对技改重要性的认识。一是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扶持和激励企业技改积极性的新路子。政府的工作虽然不能替代企业技改的具体行为,但政府的引导、服务、协调和配合是必不可少的。企业是技术改造、技术投入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各级政府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关注企业主体的需求,主动为企业技术改造创造良好条件。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把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兼并重组结合起来,同“两型社会”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技改投入主体的壮大发展。二是抓紧编制实施《湖北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加强与国家产业振兴规划之间的衔接,努力减轻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实体经济的冲击,解决当前的实际问题,同时又着眼于产业长远发展,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三是积极应对危机,化危机为机遇。在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成为全社会共识,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正是有利时机,我们要利用这个时机,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产品升级换代,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步伐,实现我省工业由大变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尽快制定具体激励扶持政策,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一是加大政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奖励力度。对区域重点技改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对重点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特色行业企业技改项目,对总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技改项目,按期施工投产后满一年且实现利税的,按税收总额给予奖励,并对于重点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特色行业企业通过技改项目生产的新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录。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库,编制重点技改项目名册。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场准入标准、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定期更新技改项目名册并向社会发布,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甄选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项目从而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建立重大项目联系制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以加快企业技术改造进程。

    3、运用市场机制增加投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是建立省级和区域性企业技改投资和担保公司。调整现有技改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整合现有的经济资源,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将发改委、经委等各渠道的财政扶持资金集中起来,投入到省级技改投资与担保公司,并吸纳企业、社会和民间资本,建立区域性投资担保公司,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制约机制,改变按行政资源分配资金的办法,以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那些有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予以支持,放大财政资金的扶持效应。二是增加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规模。逐步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省份的差距,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里,使我省省级财政支持企业技改资金规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从而为我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中部崛起做出贡献。三是设立区域性创新基金,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与改造给予更大的资金扶持。比照国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模式,由地方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成立区域性创新基金,对于省内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但又难以申请到国家创新基金的中小型企业,根据其自身情况,分别采取资本金投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不同的方式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四是加快企业信用担保市场化步伐,引导和鼓励企业担保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技术改造资金。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参股科技担保公司,促进科技担保与创业投资协同发展。鼓励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开发创新活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业务达到全部业务的20%以上时,优先给予专项补助。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中试行以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无形资产为质押进行融资。

    4、发挥科教大省优势,促进产学研结合。一是尽快启动湖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省有关部门每年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选派一批优秀科技人才到各市州科技型企业驻点,快速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实现科技人才资源向企业的有效流动。二是建立企业科技人才需求预测和需求信息发布制度。构建科技人才需求信息库,搭建网上在线交流、洽谈等双向互动平台,推动用人单位与高科技人才的对接。三是设立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妥善解决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住房、薪酬、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科研启动、投资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四是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用人单位建立各具特色、科学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度。职称评聘向科研、生产一线倾斜,对从事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在按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时,注重衡量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引导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贡献突出者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不受资历、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五是尽快出台县(市)级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鼓励高技术人才到县市发展,并定期组织科技团体与县域企业进行交流,增加合作机会。六是改善分配制度和奖励政策。鼓励技术要素以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推行项目改造技术入股,形成有利于高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5、完善服务体系,不断优化企业技改的外部环境。一是加强技改中介服务支撑体系建设。鼓励发展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为企业和科技人员开展技改提供包括人才培训、人才引进、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投资融资等方面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服务。二是营造良好技改政策环境。建议对技术改造中不涉及环保、土地、节能、安全等综合平衡条件的单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进一步简化报批程序,由专门部门直接审核或备案同意后,即可开工建设。三是培植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以产学研为主要形式的技改支持体系。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工程设计单位建立长期、稳定、互利的双边或多边技术合作关系。通过成果转让、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共建技术中心和科技型企业实体以及孵化器等多种形式,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工程设计单位广泛参与,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协作机制。对企业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研发平台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到重点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给予财政补助。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根据市场需求以共同出资或知识产权入股的形式联合建设创新基地。培植技术创新主体,推动企业技改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