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湖北省委员会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形势日趋严峻。为此,政府出台了多项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日益增多。根据《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公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有21.6%的人选择“自主创业”。
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常常有好的项目或技术,但是由于不懂创业的有关知识和政策,如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融资环境等,创业往往半途而废。2005年一项统计表明,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只有2%-3%。大学生创业要获得成功,除创业者本身条件外,更需要外部社会有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第一是要依托大学坚实的技术背景;第二是要有必要的场地空间;第三是要有成功人士为他们提供创业的经验;第四是要“提供融资的帮助,投融资环境和政府的扶持政策环境对大学生创业意义深远”,这一点对大学生成功创业至关重要。
一、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模式与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责任
我国各地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市场拉动型和混合型三类。如政府主导型模式,在北京、上海等地已有成功经验。上海模式的主要做法是:由上海市政府主导出资,设立5亿元的“天使基金”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通过成立基金会,实行专业化社会管理,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以资金为纽带、以大学科技园为基础,建设孵化平台,经过对创业项目的审定评估,筛选出孵化项目,入住园区,给予使用场地的优惠,并且给予如工商注册、财务管理、经营、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专业辅导,通过各高校及大学科技园的有效运作,扶持大学生进行科技创业,成效显著。
在湖北,武汉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也具备相应的条件。从1999年11月起,东湖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包括武大科技园、华工科技园、华农科技园、理工科技园、华师科技园等)开始建设,开发面积4009亩,重点发展了光电子信息等六个方向的高科技产业。到现在,大学科技园共引进高新技术企业218家,形成了具有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同时,建成了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服务平台,完全能够为促进大学生创业提供基础条件和多方面的支持。在大学科技园中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是地方政府应该倡导和实践的方向,也是国家大学科技园重要的社会责任。
二、东湖国家大学科技园支持大学生创业已做的基础性工作
1、积极协助高校对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与培训。科技园和各关联的高校分别组织了创业讲堂,开办创业教育网络平台,教学内容包括创业计划商业机会、创业资源、公司创建、市场营销、竞争分析、企业战略、创业融资等主题,教学形式包括课内教学、网络教学、参观考察、企业家论坛等环节。各科技园还组织不同类型的创业培训,内容有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公共关系和营销建议、商业计划、资金申请、专利相关知识、物业管理。
2、提供见习实习机会。大学科技园通过接受大学生实习实训,安排部分大学生到企业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寒暑假有组织地安排大学生到校园周边孵化器、科技园内的企业见习。很多大学生在见习岗位上就业。组织大学生开展创业计划竞赛,近两年各校通过参加创业计划竞赛筛选并在科技园区注册成立公司的大学生团队已达数十家。
3、提供创业场地和全方位服务。各校在周边孵化器拿出部分场地,在园区提供创业办公场所和服务条件。成立了“湖北省留学生创业园”等孵化器,主要采用房租优惠或者以房租作为风投资金入股的模式,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及有创业志向的大学生到科技园创业。向大学生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企业登记注册以及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截止目前,各园区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的创业孵化场地达3万平方米,接纳并孵化大学生创业企业数十家。同时还为大学生创业企业争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有条件的企业争取国家的项目资金扶持,进行投融资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以及引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服务。
4、基金扶持孵化。武汉大学科技园出资1500万和五家单位一起成立了武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华工园和学校联合创办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大学生创业创新基金”,参与省科技厅和武汉市科技局协议成立启动“武汉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天使基金”,“天使基金”总规模为5000万元,采取“基金会+高校分基金会”的组织构架,按1:1的比例配套筹集资金,用于合作高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目前已经在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设立了分基金会。该基金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施资助:一是资助建设大学生科技成果孵化、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场地和服务;二是对科技成果孵化成熟后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予以资助,对每个项目按30万元以内的额度投资。
5、建立高校创业网络联盟,提供创业信息,交流创业经验。国内首家由高校创办的“中国高校就业联盟网”就在理工科技园旗下,这也是国内首家面向大学生提供就业和创业信息服务的网站。各高校和科技园之间,也在积极谋求网络联盟,逐步形成高容量的信息载体和交流平台。
三、几点建议
1、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以“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为主题内容,由省政府牵头,以省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为主体,武汉市政府相关部门、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各关联高校、各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参加,定期召开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高校、科技园和社会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通过政策引导,整合资源,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争取在2-3年时间内初见成效,为湖北大学生创业提供示范经验。
2、地方政府出台以税收优惠为核心的配套优惠政策。包括工商“零首付”、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销售额标准;引导支持大学生创业团队和成熟企业联盟;政府采购优先购买大学生企业的服务和产品等。
3、调整高校评价标准,把大学生创业、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改革的整体规划中。对大学科技园重新定位,把大学生创业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之一。高校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不断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培养大学生适应市场的能力,培育有潜力的创业项目。大学科技园要主动承担社会义务,政府和高校的有关管理部门,应主动拿出一部分资源支持大学生创业,承担如工商注册、财务管理、经营、法律援助等全方位服务,把大学科技园建设成“学士后、硕士后流动站”。
4、建立长效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专业在校生到科技园进行见习的制度,建立健全科技园优先接纳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制度,聘请国内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专家组成大学生创业导师团。学校可以依托科技园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并在人、物、财等方面给予保障。
5、扩大大学生创业基金规模,完善基金管理。在已经启动的“天使基金”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在3-5年时间内达到5亿左右。将“基金会+高校分基金会”的组织构架扩展到湖北省内所有大学及大学生创业管理机构。通过规范的评估程序,对大学生申请的创业项目进行审定评估,筛选出可孵化项目,进行详实的可行性论证,给予投资性支持,让项目入住大学科技园,项目发展后,根据再评估实行良性退出,再支持新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