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
城乡二元结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与生活水平差距大等难题,是当前制约湖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十二五”期间,要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就必须进一步明确区域经济协调的发展思路,坚持“共同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共同的进步才是真正的进步”发展理念,实现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湖北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首先,湖北省区域经济发展总体特征是东高西低。武汉城市圈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1.2%,居住着全省常住总人口的52.5%。2010年武汉城市圈地区生产总值达9635.76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60.34%;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8.8%,常住人口占全省的47.2%,2010年该圈地区生产总值只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39.66%。
其次,武汉市一城独大, 经济发展支撑点不够多。2010年,武汉市约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34.85%,而人口只占全省约15.85%,城市首位度大大高于兄弟省份。从全省看,经济发展过度依赖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尤其是武汉一城独大的格局没有明显改观。与中部河南、湖南两省相比,2009年GDP过千亿元的城市,河南有10个,湖南有5个,湖北只有3个。
第三,湖北省农村和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城乡差别较大。近几年,虽然湖北农民纯收入增长速度较快,但城乡居民绝对收入差在加大。到2010年,湖北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32.27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6058元,两者收入的绝对差额逐步加大,超过万元级水平,基本上一年增大1000元的差距。同时,湖北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四,省内产业结构高度趋同,造成产业的过度竞争。近十年来,武汉、宜昌、襄阳、十堰、黄石等都存在着重工业过重和轻工业过轻的问题。除武汉、黄石、宜昌、襄阳等大城市外,多数城市农业比重偏大、非农产业比重偏小。在武汉城市圈内,机械、化工、建材、纺织、食品等传统产业成为圈内多个城市的主导产业,同时孝感、黄冈、咸宁、仙桃、潜江、天门6市第一产业趋同,在农业产业化方面大同小异。
第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缺乏专门负责统筹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部门或机构,区域之间的协调协作机制尚不完善,合理的产业分工格局尚未建立,发挥市场在区域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还不够。
二、关于促进湖北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1、以“两圈一带”为骨架,促进湖北区域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湖北区域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以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及红绿“两区”建设为载体和抓手,尽可能多地培育和发展带动力强的区域经济增长点、轴,形成带动腹地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最终使湖北发展由“重点突破”逐步向“多点支撑、协调发展”转变。
2、落实湖北省主体功能区战略,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效益。 湖北省“十二五”规划用大篇幅将全省18万多平方公里国土划分为四大主体功能区,即重点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和禁止开发区域。今后,必须以此为指导,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各主体功能区的不同定位进行建设,使各区域功能更突出、人口经济资源环境更协调、空间布局更清晰。同时,为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合理布局,实现不同区域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全省需要综合实施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政策和环境政策等政策措施。
3、积极推进“一主两副”战略,改变我省“东强西弱”经济格局。主要措施有:积极扩大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襄阳城市规模,完善功能,增强区域辐射力和竞争力;积极发展“襄十随”和“宜荆荆”两个次区域城市群。积极与武汉城市圈对接,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省政府需要从省域副中心地位扶持、项目投资、人才建设和宣传上加大对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扶持力度。
4、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山区的扶持力度。建议措施如下: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禁止开发及限制开发地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武陵山区、大别山区等贫困山区和革命老区,有步骤地推进扶贫开发综合项目区建设。
5、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努力实现藏富于民。
目前,县域经济依然是湖北省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县域工业化、产业化程度不高是制约湖北省县域经济实力的关键所在。发展县域经济,一是要积极应对面临的新形势,牢固树立自力更生求发展的思想观念,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二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努力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新突破。各县(市)在地理位置、资源状况、市场条件、经济基础等方面差别很大,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因地制宜,走特色发展、差异发展之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变大而全为大而专,变小而全为小而精,在与国际、国内市场对接中找到自己的适宜位置。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营造良好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四是需要多方筹集资金,努力缓解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的瓶颈制约。
6、建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一是大力推进区域一体化市场建设。其核心就是要消除市场壁垒,打破行政体制坚冰,解除对各种要素与商品的禁锢,释放它们的活力,使其能在区域内自由顺畅的流动。二是以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区域合作。三是建立跨行政区的、多层次的协商机制,加强地区间的交流与协商。目前已经有武汉经济协作区、武汉城市圈促进会、长江中下游经济促进会等组织。建议成立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促进会,同时,鼓励建立各类半官方和民间的跨市合作组织,多方面推进协调发展。例如,建立跨地区城市联合商会和行业协会、大企业联合和经济联合体企业联谊会、产权联合交易中心和证券交易分中心等。四是继续实施对口支援工程,对欠发达地区加大财政扶持、产业协作等力度。
7、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一是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科学构建城镇体系,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主要包括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做大做强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汉江城市带发展(3群2带城镇化战略);科学构建城镇体系,加快县级市和县城发展,大力培育中心镇和特色镇,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二是优化城市群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宜居城镇。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创新能力;以产业集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农业现代化壮大县域经济规模。三是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户籍制度及其配套改革。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加快户籍制度及其配套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多方面促进农民工城镇融入;统筹城乡发展,多方面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社会生活,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