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4日下午)
议题:社会建设(摘登)
街道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依托。建议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坚持政府派出机构的职能;二是理清行政管理事项,建立区专业部门委托街道开展行政管理事项的许可制度;三是明确街道层面行政管理事项的责任主体。建议转变运行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转变监督统筹方式,各专业职能部门不再考评各街道办事处,建立街道层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等;二是转变财政管理方法,理顺条块资金,转变拨付方式,改革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公共服务经费科目预算;三是健全街道与区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发现问题在街道、解决问题在部门”的原则;四是打造信息综合平台,要把政府的统计力量和社区居委会自我管理的功能有机协调起来。(付丽萍,武汉市民革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