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员会
2010年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突破1.77亿人,占人口总量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接近1.2亿人,占8.87%。在全国1.77亿60岁以上老年人中,农村老年人口为1.1亿,占农村人口总数的15.1%,同时,农村老年人失能率已超过20%。农村地区中现在仍有41.2%的老人依靠自己拖着年迈的身体,下地耕作获得的“劳动收入”来维持生活。湖北市农业大省,农村养老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加快构建农村新型养老服务体系。
一、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现状
(一)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基本能保障。其一,“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散居于各村也都实行“五保”制度,生活没有后顾之忧。其二,有子女的老人,其生活水平与子女的生活水平基本相当。其三,因各种原因(如孤寡老、有女无儿或家庭人口中常病)导致困难的老人,也相应得到了政府的救助。
(二)家庭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实现方式中家庭养老比例高达64.2%。也就是说,农村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结构,可以使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都获得基本和可靠的供给。
(三)农村老年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余热。调查显示,由于绝大多数中青年人外出务工,有70%以上老年人还在从事农业生产,并且还兼有抚育孙子孙女、看家之重任。
二、农村老年人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老年人领取养老金比较少。在社会养老保障(退休金、养老金)覆盖率方面,农村为34.6%,农村老年人平均月养老金为74元,仅为城市老年人平均月退休金(1527元)的近5%。老年人平均年收入结构中,城市中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占到86.8%,而农村目前主要还是靠家庭和土地养老,养老保障只占到18.7%。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指出:“现在农村的新农保基础的养老金55块钱。面对日益上涨的物价水平,这点钱对于农民养老来说还是杯水车薪的。”
(二)农村老年人基本医疗服务比较少。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医院成为农村医疗服务的供给主体。我国医疗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失衡”,医疗服务供给呈“倒三角”,这与以社区和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医疗服务“正三角”背道而驰。虽然政府加大了对乡镇卫生院设施的投入,由于人才匮乏、技术落后、经营亏损,导致很多老年人的老年病无法得到有效治疗。农村老年人由于年龄因素,行动不便,加上经济能力有限,不可能也不允许都到县医院就诊。农村卫生资源的现状导致了农村医疗服务供给的不足,同时由于老人收入偏低,往往有病拖着。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低,保障能力受限,在受益面和保障程度之间很难兼顾,政府一般会优先考虑受益面而降低保障程度;报销比例低,农村老人的门诊费用没有纳入报销范围。
(三)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床位数偏少。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院,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在农村加强敬老院建设,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场所和生活服务。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发展到4.18万个,养老床位365万张。但平均下来,每50个老人拥有不到一张床。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可以通过补贴的方式来实现床位数的增加,而农村很多是没有办法通过补贴来增加床位,因此农村老年人就无法享受这一待遇,无法享受公共福利带来养老的公益性。
(四) 土地收益不足以养老。农村老年人从土地中获得的经济收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据调查,我国农村老年人的人均占地为1.97亩,扣除农业生产性支出后,当年从土地中获得的年人均纯收人为433元,仅占农村老年人全年总收入的19%。显而易见,农村的老年人已经不能完全依靠土地来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事实上,农村老年人必须尽可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晚年的经济收入,只有在年老体弱时,才依靠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赡养。
三、构建农村新型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关注农村老年人精神需要,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化。农村村落社区是老人家庭以外的“熟人社会”,是家庭养老的自然延伸,其地理优势使得村落在老人的物质供养和精神慰藉方面具备“方便”优势。为此应从三方面加强农村村落社区养老机制建设:一是加快建立农村的老年服务体系。农村老年服务必须增加包括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不能自理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内容,满足各种需要。二是加强对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督促,其形式有老年人协会等。三是关注农村老年人的精神贫困问题。伴随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老人的“物质养老”在日后恐怕不再是太大难题,真正面临的可能是农村老人陷入“精神养老”的困境。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必须加强农民娱乐设施建设,发展农民喜闻乐见的老年文化,多组织老人参与集体活动和各项娱乐活动,以充实老人的精神生活,努力让农村老人“老有所乐”。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普惠式养老服务。一是要加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力度。为了保障金足额到位和新农保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养老保险的强制性,并通过预算的方式明确。二是要加强对个人账户基金监管,防止跑冒滴漏,减少运营风险,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消除农民对新农保政策仍存的顾虑,努力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三是要扩大农村低保的覆盖面,解决农村人特别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完善农村社会化救济和“五保”供养制度。四是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探索建立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和对贫困老人。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农村老年人病有所医问题,满足农村老年人衣食无忧和有病能医、身体健康两大基本需求。
(三)加快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政府需要将农村养老院的床位补贴也一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积极鼓励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参与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活动设施,以此为依托改变农村传统家庭养老的方式,逐步形成集中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定点服务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帮扶和老年人互助,建立联系和帮扶制度,制定紧急事件的有效应对办法,照顾好他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