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建筑、工业、生活垃圾的处理事关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广大居民生活质量、身体健康,是一个现实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要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各级领导要把城区建筑、工业、生活垃圾的处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县、乡(镇)、村要安排得力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做到有人管事。同时,要超前谋划,申请立项,切实加强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要出台政策,严格管理。建议县(市、区)政府尽快出台《建筑、工业、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管理运行机制。要实行管干分离,将城区清扫、清运、保洁采用市场化模式运作,实现城区环卫一体化。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形成共识,提高全民的环保责任意识。
三要要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对于城区垃圾处理工作要明确责任,将运行管护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护人员,并制定问责追责制度。同时,各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打造好美好家园,让城镇更秀美、居民的生活环境更健康。
(通城县政协 魏自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