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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民信息共享工程建设的建议

2017-04-24 16: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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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民信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民信息分类掌控,各类证明满天飞。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公民的户籍、婚姻、生产经营等信息分别由公安、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性采集,分类掌控、独自享用。由于公民信息掌握不全,一旦需要获取公民综合信息,则相互出具证明,导致各类证明满天飞。

 

    二是工作效率难以提高,公民办事跑断腿。由于事事需要相关证明,公民办理一件事,往往需要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奔走。同时,在一个部门办事,程序也很繁琐,不仅要找科长,还要找分管领导。信息不对称,单位办事效率不高,公民办事“跑断腿、累坏腰”,效果还不一定好。

 

    三是政府形象受到损害,社会各界不满意。由于信息壁垒的存在,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掣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办事效率不高,办事效果不好,导致政府机构运转“欲速则不达”,机关工作人员有多有微词,广大公民更是怨声载道,严重损害了职能部门和政府的形象。

 

    二、实行公民信息共享的现实性、必要性

 

    首先,实行公民信息共享能够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实行公民信息共享,能够减少工作人员岗位,降低办公用品的使用频率和办公耗材的耗费量,从而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其次,实行公民信息共享能够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公民信息共享,能够解决公民办事“多头跑”问题,节约办事时间、缩短办事周期,从而有效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实行公民信息共享能够有效提升政府形象。实行公民信息共享,能够避免政府职能部门人浮于事、相互推诿等现象,能够提高政府公信力,从而有效提升政府形象。

 

    三、公民信息共享工程建设的建议

 

    一是依托行政服务一中心。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公民信息共享工作,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以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公民信息共享工程建设。

 

    二是建立公民信息专业网。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开辟公民信息专业网页,实行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政府职能部门共享化使用。

 

    三是完善公民信息大数据。职能部门负责采集与本部门相关的公民信息,进入公民信息网页,建立公民信息大数据共享平台,实行公民信息综合管理、综合利用。

 

    四是落实信息服务大平台。按照“一站式”模式,落实信息服务平台,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入平台办公,公民办事实行“一名人员接待、一个声音宣传、一个窗口办理”。

 

    五是健全信息管理好机制。健全完善公民信息管理、保密机制,规范公民信息查阅、调取的审批程序;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增强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严禁泄露公民信息。

 

    六是严查公民信息泄密案。定期开展公民信息管理、使用情况督察,及时纠正问题,杜绝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公民信息泄密事件,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