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2008年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务必以新的姿态、新的思路、新的作风,充分发挥委员会全体委员的智力优势,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广泛组织委员会全体委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全省人口资源环境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着力推动履行政协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为构建和谐湖北,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工作:坚持不懈将贯彻落实人口、资源、环境三大基本国策,着力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本年度的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履行政协职能。
(一)专题调研。着重就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长江湖北段水环境保护、汉江湖北段水环境保护及水污染防治、人口老龄化、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县级城市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场)建设与营运、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以及常委会确定的议题和省直对口部门要求协助解决的某些重大问题等,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视察活动。按照省政协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视察活动,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情况,有针对性建言献策。
(三)考察活动。拟组织部分委员分别赴东三省就天保工程建设及生态补偿工作。
(四)相关会议。①3月下旬,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协商讨论有关制度和本年度工作要点。②每季度召开一次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工作,明确下段任务。③分别按照14省区市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第八研讨会和21省区市内陆湖泊可持续发展第四次研讨会主办方的要求,作好会议的筹备工作,并提供高质量的会议材料。④召开全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全国暨地方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交流近年来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共性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会议期间,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就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知识进行专题讲座,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五)其它工作。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新闻媒体披露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协助解决实际问题;完成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及省政协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为了高效优质地完成上述任务,拟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政协章程》,以及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政策、法规等,以增强全体委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发挥他们综合优势,凸显委员会的活力。
第二,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实际,修改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继续在全体委员中开展“三个一”(即每年至少提一件提案、参加一次活动、反映一份信息)活动,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促使委员会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协助知情知政。逐步建立全省人口资源环境资料信息库,适时向委员寄发相关学习资料,为委员了解社情民意,更好地建言献策,提高履行政协职能的质量和效果创造良好条件。
第四,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委员专业特点成立人口、资源、环境小组,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活动;每次调研、视察、考察活动都要确定主任或副主任负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目的、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工作程序以及达到的预期效果和成果转化等。
第五,密切各方联系。委员会成立后,即走访省直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征询意见,协商工作;适时赴北京向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汇报情况,积极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密切与兄弟省市区和全省各级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以及省直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上有关专家学者的联系,共同配合开展活动,集思广益研究问题。同时,要加强与往届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的联系,注重发挥他们的作用。今年下半年,拟组织往届和本届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开展一次联谊活动。
第六,强化跟踪落实。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和了解的重大问题,以社情民意、提案等有效形式及时反映,力求得到妥善处理;对省领导同志就调研报告的所作的重要批示、往年的重要提案、建议案等问题,务必加强跟踪协商,认真敦促落实,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使之产生效益。
第七,加强宣传报道。认真总结近年的工作经验,密切配合新闻媒介加强我国人口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为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