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林
2008年11月,离一年一度的年底例会为期不远了,提案办理工作该“梳辫子”了。其时,我作为区政协副主席,分管经济科技委员会,对口联系徐古、旧街、道观、辛冲4个街镇处。再次走访委员时,街镇政协工作组长和农业界别委员均“大吐苦水”,说“年年提,年年拖,未必全区就差这几百万块钱?”
尤其是徐古、旧街、潘塘等东北部地区街镇的政协委员,他们几乎联手提了多年“关于免除农村抗旱水费的建议”,年年立案,年年“纸上谈兵”答复,委员们很不满意。
2008年年初,区政协将“免除农村抗旱水费”列入重点提案。但到10月底“重点提案”仍未得到“重点办理”。为破解这一难题,我找了一些农业界别和在街镇基层工作的政协委员座谈、听取意见、征求最佳办理效果。不少农村委员呼吁:国家免除农业税都多年了,区区几百万元抗旱水费,区里有这个实力,也应该为农村开个“口子”,切实减轻一点农民负担。为稳妥起见,我把委员的意见、个人的想法、重点提案督办的思路、预计能达到的效果一一跟余尚达主席作了汇报;然后与区政府、区财政局、区农经局反复衔接、沟通。常务副区长刘勤学了解了委员多年的愿望、对区财政的“米桶”也十分清晰,他个人还是倾向于“免除”,以最大限度“让利于农” 。
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几个层面沟通协商终于形成近似意见之后,我安排经济科技委员会与提案委、办公室着手筹备组织“听证式提案督办会”。筹备之中也是一波三折,该提案主办单位是区财政局,区政协机关几名干部协调督办会议事宜时,一位副科长不屑地说“督办么事?早就回复了!”经济科技委一名副主任有理有利有节地回答:“是回复了,但不满意,所以要召开主席督办会”。区财政局时任副局长蔡初发、谢光林两位同志很快赶过来解了一下“围”,并十分客气而且周到地为会前准备作了许多努力。
11月5日,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齐聚区财政局,“免除抗旱水费”的提案人及农业科技界别和农村基层委员代表参加,还邀请了区政府副区长刘勤学、区财政局负责人、3名村支书代表。督办会在区财政局召开,采取“听证”的形式,由提案人、主办方和农村代表分别发言。提案人李贵东说:“我们已经提了5年,不要让它成为‘胡子’工程,到了该解决的时候”;区财政局认为:依据政策文件,抗旱水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受益多少负担多少的原则,因此,免不得;基层委员和代表认为:中央连农业税都免除了,区里为什么不能免除几百万的费?
三方各陈利弊、各述主张、各列依据,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区政府负责人频频点头,觉得这次“听证”督办,开诚布公,无论结果如何,不失为一次新的尝试。
几个回合之后,区财政局负责人觉得提案人和农村委员与代表言之有理:因为农民抗旱用水成本不一致,地区分摊不均,街镇之间征收差异较大,收取十分困难,已引发许多新的矛盾,增加了一些村级债务,影响了农村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因而,同意部分免除。
经反复磋商,观点逐渐一致,最后,常务副区长见火候已到,立马拍板:从明年起,免除全区农民的抗旱水费!刚一说完,提案人、农业界别委员、基层代表和政协委员带头鼓起掌来!
我一时激动,竟语塞起来。感谢区政府、感谢相关部门,更感谢与我并肩携手的各位主席和委员们,没有大家的理解、配合与努力,这次提案督办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果。
几天后的11月10日,《人民政协报》在二版以《提案督办引入听证机制,武汉农民抗旱水费将免征》作了报道。可以说,这是我从事政协工作以来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提案督办会。(作者曹新林曾任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副主席)